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五题:流浪动物
***********

  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余若薇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一名市民在获悉生活于其居所附近的三头流浪狗被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的职员捕捉后,为免该等狗只被人道毁灭,所以向渔护署声称她是狗只的主人,但最后遭当局票控没有根据规定为其畜养的狗只领取牌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去年由渔护署接收的流浪猫狗数目,以及在渔护署捕获及接收的猫狗当中,分别获动物主人领回及获市民领养的猫狗数目为何;

(二)当局现时有否任何机制覆核流浪动物经渔护署兽医师评估为应作人道毁灭的个案;若没有,原因为何;

(三)当局会否考虑修订相关法例及检讨现行措施,以鼓励更多市民申领流浪动物,以及避免他们被检控干犯类似上述的罪行;

(四)当局如何厘定流浪动物由被捕获或接收后逗留在渔护署动物管理中心至最后被领养或被人道毁灭的时间;当局会否考虑延长申请领养该等动物的期限,以便相关动物福利机构有足够时间作出领养申请,避免该等动物遭不必要的人道毁灭;

(五)当局现时只容许市民透过动物福利机构领养被其捕获或接收的动物的原因为何;会否考虑容许市民直接向渔护署动物管理中心申领被捕获的动物;若否,原因为何;

(六)当局现时对动物福利机构申请加入渔护署动物领养计划的审批详情为何;会否考虑修订有关条件,以鼓励更多机构参与此计划;及

(七)当局就动物领养计划的最新宣传详情为何;会否加强宣传,使更多市民参加此计划?

答覆:

主席:

(一)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于二○○九年捕获的流浪猫狗或从主人接收的猫狗数目为15,600只,其中获主人领回的有1,550只,获安排领养的有740只。

(二)一般情况下,捕获的流浪动物或从主人接收的动物会先送往渔护署动物管理中心作观察。观察期间,当值的兽医会密切留意动物的健康及其他状况,以确定它们是否适合被领养。若动物的健康情况许可,暂住时间为四天,以待主人认领。无人认领的猫狗如果身体健康及性情温驯,会转交动物福利机构供市民领养。只有因健康问题或性情理由而评估为不适合领养,以及未有动物福利团体表示能安排领养的动物才会人道毁灭。如果有动物福利团体对兽医的评估有异议,渔护署会按个别例子再次详细审视个案。

(三)渔护署会继续与11间非牟利志愿动物福利机构合作,鼓励并提供途径让市民领养动物。市民若按既定程序领养动物,不会受到检控。因此,当局没有计划修改相关的法例。

(四)法例规定当未能在扣留开始后四日内找到或确定流浪或遭遗弃的动物的畜养人,渔护署署长便可命令将该动物没收,没收后可按他认为是否适当而将其保留。

  如果流浪或遭遗弃的狗只有植入晶片,中心会根据资料联络畜养人,至于其他动物包括猫只,中心则会留意有否相关的报失资料。

  在扣留四日期满后,若发现扣留动物不属报失或有主人,兽医会替动物作健康检查及性情评估以辨别是否适合领养。渔护署各动物管理中心与动物福利团体保持密切联络,会因应各团体不同需求安排合适领养的动物供挑选。只有因健康或性情理由而评估为不适合领养,以及未有动物福利团体表示能安排领养的动物才会人道毁灭。

(五)由于领养服务需要涉及评估领养人及其家居环境是否适合领养,并需跟进领养者是否妥善照顾该动物等,由非牟利志愿动物福利机构提供领养动物服务是较妥善的做法。

(六)现时渔护署动物领养计划下有11间福利机构,均为声誉卓着、有良好动物领养纪录的非牟利动物福利机构。渔护署须考虑的审批准则包括机构设施的规模和运作,领养个案的审批、存档和跟进及领养项目的非牟利性质等。渔护署正覆核并考虑加强审批准则。

(七)在渔护署的网页内有详尽篇幅向市民介绍动物领养的安排,鼓励市民透过动物福利团体领养流浪动物。渔护署亦会透过举办宣传教育活动,以加强市民对动物领养安排的认识。二○○九年九月,署方举行的动物福利展览即一例。



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6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