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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例经营会社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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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间持有会址合格证明书在湾仔经营会所的公司今日(一月十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判罚2,2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去年八月巡查一间位於湾仔谢斐道的会所。调查人员发现会所的布置与注册图则不符,所摆放的齘及椅子的数量均有所增加,违反了合格证明书的第3项条件。身为证明书持有人的公司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21(2)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当局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2010年1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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