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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回应传媒(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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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早(一月十六日)出席香港青年联会主办的「香港青年、学生政制发展谘询研讨会」。以下是他在会后回应传媒提问的谈话全文:

记者:...港澳办发表谈话,这情况比较罕见,会否觉得这样高调发表声明是想重申香港没有公投的安排,以及这是违反《基本法》及人大的决定?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首先,我想向大家说的是,中央政府与特区政府的一贯立场是《基本法》没有公投的制度。在香港,我们处理宪制事宜、处理政制发展的事宜,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

  第二点要向大家说的是,现在有「五区请辞」的运动。无论这「请辞」的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我们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在二○○七年的《决定》来处理二○一二年政制发展方案和日后达至普选的工作。在总结这三个月公众谘询期收到的意见后,特区政府会提出方案,要争取三方的共识,由特区政府提案,立法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在通过后由行政长官带到人大把这方案争取人大的批准或备案。

  第三方面我要向大家提的是,我注意到有团体建议要在香港推动立公投法。《基本法》没有公投的制度,特区政府不会接纳推动公投法。香港本身亦不会立公投法。

记者:现在泛民的做法是否有意挑战中央的宪制权利?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会认为香港所有政党都必须依照《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原则来办事。香港有这套「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安排,是香港社会在九七之前已经接纳及已经支持的安排。在这套安排下,我们有最终普选的目标,而现在亦有了二○○七年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普选的时间表。我们依照这普选时间表及《基本法》的安排来决定政制发展的路向、二○一二年的方案。这是完全足够、充分的安排,所以不同党派都需要尊重这套安排,并要依照《基本法》来办事。



2010年1月16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3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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