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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调查雷曼兄弟相关个案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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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一月十五日)截至二○一○年一月十四日,已有12,894宗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投诉个案透过以《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1条下达成的和解协议解决(注1及2),另有543宗个案透过该和解协议下的加麹投诉处理程序解决。再加上2,658宗已完成调查并发现表面证据不足或缺乏足够理据支持采取纪律行动的个案,一共有16,095宗投诉个案已处理完毕。

  至今,金管局已就1,039宗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投诉(包括迷你债券的投诉)完成详细调查并正进行纪律程序。当中包括就740宗个案准备建议纪律处分通知书,及已就另外299宗发出建议纪律处分或纪律决定通知书(注3)。上述的1,039宗个案,连同其他已处理完毕的个案,79%投诉个案的调查工作已经完成。

  (附表综合截至目前为止所收到涉及雷曼兄弟相关产品的纪律处分及投诉处理的概况(注4)。)

如有查询,请联络:
传讯总监卢曼清 2878 1480  或
传讯经理王巧欣  2878 1213

备注:
1. 於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金管局及16家分销银行(分销银行)就分销银行向合资格客户提出回购雷曼兄弟迷你债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1条达成协议。金管局已通知分销银行,由於协议载有迷你债券申索和解的详细安排,同时针对销售非上市结构性产品及日后处理相关客户投诉,详述银行应如何落实有效的系统,因此,就涉及已接纳回购建议的合资格客户的迷你债券个案,金管局不打算对分销银行采取任何执法行动。

2. 自二○○九年八月七日起,16间迷你债券分销银行开始向於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公布的雷曼兄弟迷你债券回购计划(?迷债回购计划?)的合资格客户(约25,000名客户)发出回购函件。截至二○一○年一月十三日止,24,718名客户已作出回应,其中24,453名客户(98.9%)接受回购建议。在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九成九(99.99%)的接受建议客户已获有关银行付款,其余接受建议客户亦快将收到相关款项(不迟於有关银行收到客户填妥的接纳表格后三十日内)。此外,在推出迷债回购计划前已与银行达成和解的约4,800名客户亦有资格接纳银行提出的自愿回购建议,从而使这些客户能够与接纳回购建议的合资格客户得到同等的补偿。截至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在之前的和解中得到的补偿款额不足投资本金的60%的65岁以下客户及不足投资本金的70%的65岁或以上客户中,已有99.5%获有关银行支付不足之数。

3. 这些个案包括(a)发出建议纪律处分通知书,提供机会让拟受制裁人士作出陈述;(b)考虑已收到的陈述;或(c)发出纪律决定通知书,拟受制裁人士可在二十一日内向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

4. 附表内的某些数字因重新整理涉及多项产品的个案或删除重复的个案而作出相应的调整。



2010年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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