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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推出社会福利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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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一月十三日)宣布成立十亿元社会福利发展基金,并向受津贴的非政府机构介绍有关推行细节。

  社署署长聂德权在一个为机构代表而设的简报会上致辞时表示:「十亿元社会福利发展基金是按照整笔拨款独立检讨委员会(独立检讨委员会)的建议而成立,用以支援非政府机构推行培训及专业发展计划、提升能力措施,以及改善服务的研究。」

  「在拟订计划的过程中,社署已跟整笔拨款督导委员会进行详细讨论,其成员包括机构管理层、员工及服务使用者代表、工会代表及独立人士,并与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的核心小组成员会面讨论,听取各方意见。最后,得到奖券基金谘询委员会原则上同意拨款。今日我很高兴宣布,十亿元社会福利发展基金正式成立。」

  「我们已致力在审慎运用公帑及给予非政府机构灵活使用拨款这两项原则之间取得平衡,适当地订定基金的推行细节。」

  他续说:「连同社会福利发展基金在内,社署已开展或落实推行由独立检讨委员会提出的全部36项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整笔拨款津助制度。」

  「除了十亿元社会福利发展基金外,社署迄今亦已另外增拨约三亿六千万元推行独立检讨委员会的其他建议,包括:分三年发放合共二亿七千八百万元特别款项予74间非政府机构,以聘用辅助医疗人员及/或辅助医疗服务;分四年向37间合资格的小型非政府机构发放额外共二千六百万元,以加强行政及专业支援;以及发放合共约五千二百八十万元,供非政府机构更换或更新电脑,包括有关的硬件、软件及打印机。此外,每间非政府机构可获发的整体补助金上限亦由经常性拨款的1%上调至1.5%。」

  社会福利发展基金将由二○一○/一一年度至二○一八/一九年度合共九年分三个阶段推行,每个阶段为期三年,即第一阶段为二○一○/一一年度至二○一二/一三年度。现有171间接受社署津贴的非政府机构均符合资格申请。

  合资格的非政府机构可递交申请以推行符合以下范围的计划:

(一)为非政府机构的董事会成员、受津贴的员工(不限於社工)提供培训和专业发展,包括资助参加训练员工的替代员工费用;
(二)提升津助非政府机构的业务系统(包括资讯科技及非资讯科技的计划),例如有关资讯科技基本设施,系统设计和其他新措施,以改善非政府机构的管理能力或协助进行重整工作;以及
(三)旨在改善津助非政府机构服务的研究。

  每间非政府机构可申请的资助上限为该机构於二○○九/一○年度的整年津贴拨款金额的百分之九或二百万元,以较高者为准。非政府机构在第一阶段最多可申请其资助上限的百分之三十三。社署会按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进行审批,获批的款项会按获批计划的进行时间表而按年发放予非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须向社署提交进度报告及阶段终结的评估报告,以便社署监察其运用拨款的情况。

  非政府机构可在二○一○年一月至六月期间递交第一阶段的申请。社署在完成审核申请,以及得到奖券基金谘询委员会就每间非政府机构所获推荐的金额作出正式批准后,会通知非政府机构其申请结果,让机构可以尽快开展有关计划。



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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