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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两间电力公司的发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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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华明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政府为了改善本港的空气质素,计划要求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和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在二○一五年或之前,把天然气发电比例由目前的约30%逐步增加至50%。两间电力公司亦计划兴建风力发电场,利用风力发电。由于天然气的价格比燃煤的价格高很多,而且两间电力公司需要增加额外燃气发电设备,政府较早前估计,增加使用天然气发电会使电费增加至少20%。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两间电力公司分别兴建天然气及风力发电设施的投资额和有关设施的运作成本为何;及

(二)两间电力公司利用风力发电对电费的影响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根据政府独立能源顾问所提供的资料,一台新的联合循环燃气发电机组的资本开支,可高达每千瓦1,000至1,200美元;若以一台350兆瓦的联合循环燃气发电机组为例,其资本开支约为30亿港元左右。不过这数目仍未计及其他可能需要的土地平整工程、供气设施、减排装置、输配电设施等额外资本投资。而实际的投资额亦会受其他因素影响,当中包括机组的发电容量及技术设计、施工的时间,以及当时的建筑物料价格和人工成本等。至于运作成本,则主要取决于当时的天然气价格。

  两间电力公司现正为其建议在香港兴建的离岸风力发电场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技术方面的研究,环境影响评估以及向有关团体作出谘询。实际的投资额及运作成本要视乎风力发电场的规模及其他因素而定。这些项目仍处于非常初步的阶段,具体安排有待落实。

  根据《管制计划协议》,两间电力公司必须就风力发电场的投资向政府提出申请批核。环境局现时尚未收到有关申请。政府在考虑有关项目申请时,会从多个方面,包括可再生能源政策、对电费的影响、经济效益及技术因素等作出严格审核,以平衡社会整体利益作出决定。



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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