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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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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文光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公众对高等教育及学生对升学的期望,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鉴於不同专上院校的副学位毕业生可透过非大学联合招生办法(「非联招」)报考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的学士学位课程,现时该等院校根据哪些准则或评分标准评核及取录该等学生;

(二)现时教资会资助院校在评核非联招的入学申请中的资助及自资副学士与高级文凭课程的毕业生,以及资助院校辖下的社区学院与非资助院校辖下的学院的毕业生的申请时,有否采用不同的评分标准和计算方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现时教资会有何监察机制确保资助院校以公平及公开的方式收生;

(三)2006-2007至2008-2009学年,每间教资会资助院校辖下各学系分别接获专上院校资助和自资副学士及高级文凭课程的毕业生的入学申请数目,以及当中分别获取录入读大学一年级及二年级的人数(按附表1列出);

(四)教资会是否容许资助院校预先取录未完成两年制副学位课程的一年级学生,升读其资助学士学位课程的一年级或二年级;若是,分别列出2006-2007至2008-2009学年,各院校预先取录的该等学生数目,以及取录的原因为何;若否,当局在收到有关投诉时会作出什么跟进行动;

(五)教资会最近就高等教育发展进行的检讨有否包括香港专业教育学院、珠海学院、香港树仁大学和香港公开大学等专上教育及非教资会资助院校;若有,检讨涵盖的范围及具体内容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教资会否考虑设立一套涵盖所有副学士及高级文凭课程的毕业生的学分累积及转移制度,让修毕不同资助模式的课程及持有不同学术资历的专上院校毕业生,经非联招申请入读大学时,可透过明确和公开的学分认可和评分准则,公平地竞争资助大学的学位;若会,何时引入该制度及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在发给各院校的有关信件中,一直以来强调须根据学生的表现公开招收副学位毕业生入读高年级学士学额。该等学额不应被用作额外的第一年学士学额,也不应被用作攻读自付盈亏的双学位课程的额外学年。教资会亦提醒各院校留意教资会资助学生转校就读(即甲学生在甲院校完成第一年课程后转到乙院校就读第二年课程)可能会影响副学位毕业生入读院校的机会。虽然教资会不会限制其资助学生转校入读因流失而空缺的学位,院校不应取录该等学生入读院校获分配的高年级学额。副学位毕业生入读高年级学额的升学机会应公开予所有申请人,而非某些院校的副学位毕业生。

  根据教资会资助院校提供的资料,院校甄选学生,是为了确定学生具备所需的教育背景,有能力完成报读的课程。院校通常会考虑学生的学业表现(例如公开考试成绩和副学位课程的学业成绩)、面试/测试/试演的表现、学业以外的成就,以及对报读课程的兴趣和选择次序。部分院校或会就某些科目(例如语文)订定额外入学要求,或考虑申请人修毕的副学位课程是否与报读课程相关。

  院校评核学生时,虽然学生来自不同背景,在各高等教育院校修毕不同课程,但不论他们修毕的课程是否获教资会资助,教资会资助院校都会采取相同标准和方法评核他们的入学申请。

(三)2006/2007至2008/2009学年,每所教资会资助院校辖下各学系分别接获专上院校资助和自资副学士及高级文凭课程的毕业生的入学申请数目,以及当中分别获取录入读大学一年级及二年级的人数,载於附件1。

(四)2006/2007至2008/2009学年,每所教资会资助院校取录未完成两年制副学位课程的学生人数,载於附件2。根据教资会资助院校提供的资料,取录这些学生,是由於他们表现优异,包括学业表现优良(例如公开考试成绩和副学士课程的学业成绩)、面试表现出色,以及取得其他学术以外的成就。

(五)教资会已开展《2010年高等教育检讨》。该项检讨旨在探讨香港高等教育界别面对的新议题,并研究世界发展趋势,从而就香港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策略提出建议。检讨小组的职权范围载於附件3。《2010年高等教育检讨》会就专上教育的整体面貌,检视高等教育界别的发展,而且会以颁授学位资格的界别为重点。检讨会从整个高等教育界别眼,而不会检视个别院校。

(六)教资会资助院校已设有副学位毕业生升读学士学位课程的安排。一般而言,获取录的副学位持有人可以因相关的学历获豁免部分学分,直接升读三年制课程的二年级。

  我们理解《2010年高等教育检讨》会探讨发展学分累积及转换制度的可行性,作为加强专上教育界别内学生流动的其中一个可行方法。



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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