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工处回应
门培训学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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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就传媒查询有关门培训学员事件,现回应如下:
根据现行的劳工法例,劳工处会跟进在香港法例下存在雇佣关系的纠纷。
就该批培训学员与内地企业(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培训合约,他们与其在港培训机构(即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并无雇佣关系。
尽管如此,劳工处目前正与有关方面,包括入境事务处、工会和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接触,以进一步了解事件始末。
完
2010年1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