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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协助保险从业员追讨解雇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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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关注有保险从业员被解雇而未获补偿的事件,并已接获十六宗保险业从业员的申索,正在安排他们和有关保险公司开会寻求解决方案。

  劳工处一向积极为劳资双方提供调解服务,现呼吁其他保险业员工,若与有关保险公司就其雇用身份有争议,请联络劳工处劳资关系科,该科会尽力协助双方解决争议。如果劳资双方未能透过劳工处的调解服务达成和解,我们会转介他往劳资审裁处接受仲裁。此外,雇员如怀疑本身的法定权益被剥削,请致电劳工处的投诉热线(二八一五 二二○○)提供雇佣条款的详细资料,以便本处跟进调查。

  此外,《雇佣条例》就有关中止雇佣合约的处理方法已经有详细的规范,劳资双方若要解除雇佣合约,需按合约或《雇佣条例》规定的通知期预先给予对方通知,或付予对方代通知金,双方亦可协议免除对方的责任。劳资双方应以书面记录中止合约的手续,以避免日后争拗。

  劳工处已印备单张,提高市民对如何分辨雇员与自雇人士的了解,有关单张已上载到劳工处网页及透过不同管道广泛派发。该处亦制作了一份资料套,协助市民分辨雇员与自雇人士。劳工处建议雇员在订定合约前应小心厘清自己的雇用身份,如有疑问,可向劳工处劳资关系科办事处查询。



2010年1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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