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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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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一月七日)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全文:

主席:

  《2007年房屋(修订)条例》引入以住户收入为基础的新租金调整机制,按公屋租户收入的变动而上调或下调公屋租金,修订条例於2007年6月获立法会通过,并於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在审议条例草案期间,法案委员会曾详细讨论新租金调整机制的运作以及收入指数的计算方法。今日会议的文件旨在向委员汇报新租金调整机制下首次租金检讨的进展。

  在新机制下,公屋租户的负担能力为厘定租住公屋租金的直接因素,机制亦为房委会提供客观的基础,决定何时要调整租金和调整幅度。它不但提供了一更具弹性的框架,且更能反映公屋租户负担能力,亦有助促进公屋计划的持续发展。在新机制下,房委会只有在整体公屋租户家庭收入增加的情况下,才可调高公屋租金,上调的上限为百分之十。相反,如整体居民收入下降,房委会亦必须减租。

  我们正公开及公正地收集首次公屋租金检讨所需的收入数据。自修订条例通过以来,房委会亦就有关条例下的机制及公屋住户收入的搜集等方面作多方面宣传,包括透过屋恏通讯、海报、单张、网页等渠道宣传,在房委会网页及房屋资讯台播放短片,以及在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向居民代表及当区区议员解释收集资料的用途,以增加市民的认识。

  此外,房屋署亦设有专责小组负责入息统计调查的入息数据收集工作。我们会以专函通知被随机抽样选中参与「公屋住户入息抽样统计调查」的住户,他们须填写一份「入息申报表」,被抽选的租户如在填写申报表方面有任何疑问,专责小组亦十分乐意协助。统计处则会以独立身份计算收入指数,并采取质量监控措施,以确保整个数据搜集和输入过程公平、客观和准确。

  检讨预计大约於2010年年中完成,届时我们会再向房委会、立法会、及公众交待有关检讨结果,并通知公屋租户。

    多谢主席。





2010年1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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