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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就「建立全面保障消费者制度」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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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建立全面保障消费者制度」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自由竞争是香港经济成功的基石。政府在提倡开放市场,为香港营造一个良好及公平的营商环境的同时,亦致力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巩固消费者的信心,维护香港「购物天堂」的美誉。我们保障消费者的政策目标,是要确保市面供应的产品和服务合乎安全标准,质素达到合理水平,消费者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至於营商者,政府同样须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鼓励业界以公平、公正手法经营业务,维持良好商誉以加强市民消费的信心。两者并无冲突。

  对於市面上时有出现的不良销售手法,政府是注意到和十分关注的。现正加紧检讨消费者保障法例,研究如何透过强化现行的法律基础,尽快针对性地打击市面上较常见的不良销售手法。我们在提出修例建议时,会致力在保障消费者合情、合理的权益,和商界营运效益之间,取得适当平衡。我们会小心考虑如何清楚界定何谓不良的手法,如何厘定有效和针对性的措施去取缔它们,并且尽量避免给商界带来不必要的遵从成本或影响他们的日常经营和推广活动。我们的目标,是为消费者、营商者带来双赢方案。
 
  政府的检讨工作已进入最后的阶段,并计划在短期内向立法会介绍政府修例建议的方向。我感谢李慧攌议员提出今天的动议辩论,以及王国兴议员、谭伟豪议员、李华明议员及方刚议员提出的修正案。今天的讨论正好给我们机会听取意见,集思广益。虽然在部分细节上各方面可能有不同意见,但就保障买卖双方的合理权益这项原则,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我们在拟备加强对消费者保障的建议时,会充分考虑各位议员和市民的意见。

  为帮助今天的动议辩论,我手上有一些数字可以供各位议员参考。根据消费者委员会(下称消委会)的数据显示,二○○九年一月至十一月,消委会共接获7,869宗有关不公平营商手法的投诉。涉及服务业的投诉共有6,568宗,即占总投诉的83%。按行业分类,接获最多投诉的行业依次序为金融服务(共4,148宗,其中4,068宗是与雷曼兄弟事件相关的个案)、电讯服务(共773宗)及电器用品(共458宗)。投诉中主要的不公平营商行为以失实陈述为主(共5,499宗),其次是高压的推销手法(共102宗)及饵诱式的手法(共52宗)。

  消委会接获的投诉数字让我们更好掌握市面上不良销售手法的大概情况,好让我们能更有效地制定针对性的修例建议。当然,消委会接获的投诉数字,未必反映全部的问题,所以我们亦十分留意任何有关不良销售手法的报道,在拟备新政策建议时会作出相关考虑。

  主席,我会听取议员的意见,於总结时就议案及修正案的主要建议作出回应。多谢。



2010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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