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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医院管理局精神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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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成智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上月有一名躁狂抑郁症病发的妇人误杀其养女罪名成立。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过去五年,每年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的会诊精神科服务队的数目,以及分别接受由服务队提供的病房及急症室会诊服务的人次;

(二)现时分别患有抑郁症、躁狂症及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的人士数目;若不知悉,原因为何;

(三)现时各类精神健康服务(包括专科门诊、精神科社康护理服务及职业治疗等)分别的平均及百分位的第99位的轮候时间;现时有何措施缩短轮候时间;会否订定目标轮候时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医管局有否设立机制协助正轮候服务的精神病患者的病情减轻或不恶化;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过去五年,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内有超过200名精神科医生和近2,000名精神科护士提供精神健康服务。二○○八至○九年度,医管局的精神科医生及精神科护士数目分别为288名及1,880名。

  医管局的精神科医护人员于各联网的非精神科病房或急症室提供精神科会诊服务(consultation-liaison),服务范围包括为可能有精神健康问题的病人进行临床评估,及根据病人的临床情况给予适当治疗或跟进建议,例如转介有需要的病人接受精神科专科门诊或精神科住院服务。精神科医护人员除亲自到病房或急症室为病人提供会诊服务外,亦会为其他临床部门的医护人员提供电话谘询服务。医管局现时并无精神科会诊服务的统计数据。

(二)在二○○八至○九年度,医管局精神科专科为大约41,000名患有精神分裂症及约40,000名患有情绪疾病(包括抑郁症、躁狂症等)的人士提供服务。

(三)和(四)现时,在医管局专科门诊新症分流制度下,精神科专科门诊诊所会根据新症病人的临床情况紧急程度,将新症个案分流为以下类别:第一优先类别个案(即紧急个案)、第二优先类别个案(即半紧急个案)和例行个案。医管局的目标是将第一优先和第二优先类别个案的轮候时间中位数分别维持在两星期和八星期内,以确保有急切医疗需要的病人可在合理时间内获得诊治。二○○八至○九年度,被分流为第一优先及第二优先个案的精神科专科门诊预约新症的轮候时间中位数分别约为一星期及三星期。

  为确保病情紧急的个案不会在最初分流时被忽略,所有列为例行个案的病人,会在分流当日起计七个工作天内,由有关专科的高级医生复检。若病人的状况在轮候期间出现恶化,病人可联络有关的专科门诊诊所,要求提早约见医生,若病情紧急,病人亦可到急症室求诊,医护人员会视乎需要安排病人提早接受诊治。

  在二○○八至○九年度,医管局精神科专科门诊轮候时间的中位数及第99百分位分别为四星期及一百一十二星期。在同一年度,医管局职业治疗门诊服务的轮候时间中位数及第99百分位分别为一星期及十六星期,接受服务的病人包括精神科及非精神科病人。

  由于医管局精神科专科门诊病人的病情各有不同,医护人员会因应患者的病情和临床需要安排他们接受诊治的日期,因此不能单凭第99百分位轮候时间评估有关服务的状况。事实上,现时有九成(即第90百分位)精神科专科门诊新症病人可于一年内接受诊治。

  为改善非紧急新症的轮候时间,医管局在二○○九至一○年度于港岛东、九龙东、九龙西、新界东及新界西五个联网内的精神科专科门诊诊所设立分流诊所,主要为被分流为例行个案的精神科新症病人提供服务。为进一步加强精神健康服务,医管局计划于二○一○至一一年度促进精神科专科门诊和基层医疗的协作,加强为一般精神病患者提供评估和诊治服务,务求让不同程度的患者均能获得更适切的治疗。

  精神科社康护士为个别出院精神科病人提供跟进和监察他们的治疗及康复进展,服务范围包括危机处理、家居探访、电话跟进等。医护人员会因应个别出院病人的治疗和康复需要,安排他们接受精神科社康护士服务,跟进的次数和时间视乎病人的需要和病情而定。一般而言,获转介由精神科社康护士提供跟进服务的病人并不需要轮候有关服务。



2010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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