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战略物品管制修订清单将於二月四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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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修订附表一)令》将於二○一○年二月四日(星期四)正式生效。
工业贸易署(工贸署)发言人说:「主要的修订涉及放宽对采用已公布或商用的密码标准的若干无线个人区域网络装备(包括若干无线路由器及无线打印机等)的管制,以及撤销对若干可场程式逻辑装置(包括若干具记忆功能的高科技集成电路)的管制。」
「今次修订的目的是反映有关国际防止武器扩散管制组织,即瓦塞纳安排及导弹科技管制组织所采用最新修订的战略物品管制清单。」
发言人补充:「香港一向紧随国际防止武器扩散管制组织的管制尺度,以确保维持最高的国际管制标准;而当国际标准放宽时,我们亦会相应放宽业界人士须申请有关许可证的要求。」
根据香港法例,战略物品的进出口受到由工贸署署长签发的许可证所管制。发言人解释:「有关管制有助维持高科技供应国对本港管制制度的信心,从而确保本港可以继续输入高科技。」
业界人士可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页(www.gov.hk)浏览该修订令。
如欲查询有关修订,可联络工贸署战略贸易管制科(电话:二三九八 五五八七或电邮:stc@tid.gov.hk)。
工贸署亦会透过通告及查询服务通知商户有关修订的详情。
完
2009年12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0时5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