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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布,因已完成处理的投诉逐渐增多,为增加纪律程序及处理投诉的透明度,推出了新的处理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投诉的统计资料格式。(附表上截至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新格式的统计资料。)
在新的附表中,以《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1条和解协议解决的投诉个案,以及和解协议下的加投诉处理程序所解决的投诉个案会分别公布*。直至现时为止,已有12,925宗个案经过和解协议解决,另有471宗个案透过和解协议下的加
投诉处理程序解决。再加上2,846宗已完成调查并发现表面证据不足或缺乏足够理据支持采取纪律行动的个案,一共有75%的投诉个案已处理完毕。
至今,金管局已就419宗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投诉(包括迷你债券的投诉)完成详细调查并正进行纪律程序。当中包括就120宗个案准备建议纪律处分通知书,及已就另外299宗发出建议纪律处分或纪律决定通知书**。上述的419宗个案,连同其他已处理完毕的个案,77%投诉个案的调查工作已经完成。
如有查询,请联络:
传讯经理罗存慧 2878 1687或
传讯主任胡嘉莹 2878 8246
*於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金管局及16家分销银行(分销银行)就分销银行向合资格客户提出回购雷曼兄弟迷你债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1条达成协议。金管局已通知分销银行,由於协议载有迷你债券申索和解的详细安排,同时针对销售非上市结构性产品及日后处理相关客户投诉,详述银行应如何落实有效的系统,因此,就涉及已接纳回购建议的合资格客户的迷你债券个案,金管局不打算对分销银行采取任何执法行动。
**这些个案包括(一)发出建议纪律处分通知书,提供机会让拟受制裁人士作出陈述;(二)考虑已收到的陈述;或(三)发出纪律决定通知书,拟受制裁人士可在21日内向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
完
2009年1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