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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议会提醒大众切勿酒后驾驶害己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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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道路安全议会发出:

  「道路安全议会」为进一步推广切勿酒后驾驶的信息,特别在圣诞及新年假期之前展开新一轮宣传活动,包括以一辆切勿酒后驾驶的宣传汽车,展示酒后驾驶可导致的严重后果。警方亦会在节日期间加强反酒后驾驶的宣传、教育及执法工作。

  是次活动是「道路安全议会」继九月推出的「3C好司机」运动后,另一项持续的宣传活动,目的是教育全港驾驶者,要时刻保持Care(谨慎)、Concern(关怀)及 Commitment(承诺)做个好司机的3C驾驶精神。

  圣诞及元旦佳节期间,很多市民会外出饮酒,欢度佳节。根据警方的记录显示,在2006、2007及2008年的圣诞及元旦期间(由十二月十八日起至翌年一月四日计算),因酒后驾驶而被拘捕的人数分别有80、101及136人;而这段期间因酒后驾驶而直接引致的交通意外则分别有三、四及七宗,两者都有持续上升的趋势。

  为了提醒市民酒后切勿驾驶,「道路安全议会」在香港保险业联会的鼎力支持下,在红戛海底隧道港岛区入口处,展示一辆在交通意外中撞毁的汽车,以提醒市民,尤其是驾驶者,酒后驾驶可导致交通意外,害己害人,后果严重,更可能带来无可弥补的遗憾。而该车辆的展示期将由今日(十二月十八日)起至二○一○年三月十五日止。

  在新闻简报会上,「道路安全议会」宣传运动委员会主席余锦基先生表示:「展示宣传车辆是宣传运动的第一步,议会会继续在全港推出连串宣传及推广,透过不同途径呼吁驾驶者,若於节日期间出外庆祝时,饮酒后切勿车,避免害己害人。」此外,香港保险业联会属下一般保险总会主席蔡香君女士表示:「香港保险业联会十分支持道路安全议会推出的「齐做3C好司机,承诺酒后不驾驶」活动,希望透过这次活动提醒市民,因酒后驾驶而造成交通意外的驾驶人士,是要负上第三者伤亡赔偿的责任,因为汽车的保单有『酒后驾驶』免责条款,即使保险公司为肇事司机赔偿予受害人,保险公司仍可以以民事诉讼方式向司机或车主追讨有关的赔偿,藉以警醒市民切勿酒后驾驶。」

  展示仪式完结后,「道路安全议会」联同香港警务处交通总部、香港保险业联会,以及明星足球队队员包括许冠文、刘丹、吴国敬、郭家明、彭健新、泰迪罗宾及山度士等,在香港酒吧热点「兰桂坊」派发切勿酒后驾驶的宣传单张。此外,香港警务处各总区交通部道路安全组的代表,亦会由今日至星期日(十二月十八日至二十日)一连三晚,於所属总区的酒吧区宣传及派发单张,呼吁市民酒后切勿驾驶。
 
  为扩大宣传效力,有关反酒后驾驶的宣传信息在圣诞及新年期间会在繁忙闹市,包括铜锣湾时代广场、尖沙咀海港城、尖沙咀弥敦道,及全港120间不同食肆,以电子告示板,向驾驶者及公众人士展示。此外有关反酒后驾驶的信息亦会在电台播放。并提醒驾驶者,酒后驾驶一旦发生意外,第三者保险将不受保险公司保障。

  自新修订的酒后驾驶法例於今年二月九日生效后,警方每日进行随机呼气测试。酒后驾驶的个案及涉及酒后驾驶的交通意外亦大幅下降。今年二月至十一月,酒后驾驶个案由去年同期的1,328宗减至今年的926宗,减幅为30%,而涉及酒后驾驶的交通意外则由去年同期的570宗减至今年的221宗,减幅为61%。警方将於节日期间加强有关执法行动。   

  道路安全宣传策略工作小组主席邓惠钧、香港警务处交通总部高富士总警司及香港警务处交通总部朱明宝高级警司、香港保险业联会主席王建国及一般保险总会主席蔡香君,亦出席了本次活动。



2009年12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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