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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梁国雄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接获在囚人士及释囚的投诉,指现时惩教署辖下各惩教院所(「院所」)囚室的设施不足,以及他们的基本需要被漠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院所名称列出现时有多少间囚室没有设置独立厕所,以及该等囚室的收容额为何;会否为每间囚室设置独立厕所;若会,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有否评估不在囚室设置独立厕所是否漠视在囚人士的需要;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五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在囚人士证实患有心脏病、哮喘病及肺病;
(三)现时各院所有否设立禁烟囚室,供患有心脏病、哮喘病或肺病的长期病患在囚人士居住;若有设立,该等囚室的数目及每间囚室的收容额,以及过去五年,每年在囚人士因在禁烟囚室内吸烟而被处分的人数;若没有设立该类囚室,原因为何;及
(四)过去五年,每年有多少名在囚人士被注射镇静剂(俗称「懵仔针」)?
答覆:
主席:
(一)惩教署辖下院所的囚室一般都设有独立厕所;为符合此基本需求,惩教署正在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的十间单人囚室,进行安装独立厕所设施的前期工作。与此同时,院所之间共有24间单人囚室基於特别保安理由,惩教署不会在囚室内提供独立厕所。这24间单人囚室包括八间用作隔离怀疑体内藏毒人士的囚室,及16间用以短暂收容有自残或情绪不稳人士的单独保护室。在一般情况下,署方会提供便盆予被收容於该八间隔离囚室的在囚人士使用;至於被收容於保护室的在囚人士,当他们有如厕需要时,可通知惩教署职员,职员会安排他们使用保护室外的洗手间。
基於保安理由而不设独立厕所的24间单人囚室分列如下:
院所名称 作隔离用途的 保护室数目
囚室数目
──── ────── ─────
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 - 2
芝新惩教所 1 -
荔枝角收押所 - 1
白沙湾惩教所 - 1
壁屋惩教所 - 1
赤柱监狱 - 2
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5 6
石壁监狱 - 2
大榄女惩教所 2 1
─── - ──
总计: 8 16
(二)根据惩教署的统计数字,在二○○四至二○○八年间,在囚人士因心脏病、哮喘病和肺病而需入住惩教院所医院的人次如下:
年份 心脏病 哮喘病 肺病
(注一) (注二)
──── ──── ─── ────
2008 167 326 151
2007 75 200 222
2006 111 246 176
2005 167 288 164
2004 315 167 121
注一:心脏病包括「慢性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和肾脏病」、「急性心肌梗死」、「其他缺血性心脏病」、「传导疾患和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及「其他心脏病」。
注二:肺病包括「呼吸道结核病」、「气管、支气管和肺恶性肿胀」、「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 及「尘肺」。
(三)惩教院所内所有的室内地方,除指定的吸烟范围,例如单人囚室、以及位於囚仓、饭堂及工场内的指定吸烟室外,其他地方均属禁烟区。
在过去五年,因在禁烟区范围内吸烟而被惩教署处分的在囚人士数目如下:
年份 因在禁烟区范围内吸烟
而被惩教署处分的在囚人士数目
──── ──────────────
2008 63
2007 70
2006 14
2005 18
(二○○五年二月一日至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注三)
注三:惩教署於二○○五年二月开始统计有关数字。
(四)惩教署只会因在囚人士的病情需要和在医生处方下,才会为在囚人士注射镇静剂。於过去五年,经由生署派驻惩教署医生处方,而接受镇静剂药物注射治疗的在囚人士数目如下:
年份 被医生处方镇静剂药物注射治疗的
在囚人士数目
──── ───────────────
2008 295
2007 288
2006 228
2005 265
2004 193
完
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