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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中小学收生及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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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毓民议员的提问和署理教育局局长陈维安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接获教师投诉,其任教的学校因收生不足而被迫停办,这些教师继而失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五年,每年分别有多少间小学及中学停办,并列明该等小学及中学位於哪个区议会分区;

(二) 是否知悉,自该等学校停办至今,有多少名被解雇的教师已成功就业;

(三) 政府会否重新考虑将实施小班教学的学校每班25人的派位准则降低至20人,以提升教与学的质素,以及减少须停办的学校数目;若会,将於何时执行;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鉴於根据行政长官在本年度发表的施政报告,只有65%的公营小学已由小一开始实施小班教学,较教育局订立的目标70%为低,原因为何;余下35%的公营小学将於何时实施小班教学?

答覆:

主席:

(一) 在过去五年,即2005/06至2009/10学年期间,未能符合小一收生最低人数要求,而在「统整使用率低的小学」政策下停办的公营小学数目及其地区分布,载於附件一。

  上述政策并不适用於公营中学。但一直以来,学校会基於种种原因,例如区内学位的供求、学校的意愿等而停办。根据记录,在上述期间停办的公营中学数目及其地区分布,载於附件二。

(二) 本局没有统计上述学校停办后教师的就业情况。然而,我们非常关注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一直以来,本局有为资助小学超额教师提供协助,以便他们尽快入职。至於中学方面,教育局亦悉力推行各项措施及方案,稳定学校发展及教师队伍。此外,我们亦会继续推行「资助中学教师提早退休计划」,供合资格的教师申请,从而协助有关的学校舒缓超额教师的问题。

(三) 小班教学(即在「小一入学统筹办法」下以25名学生为标准班额),由2009/10学年起,在公营小学小一开始实施。推行小班教学是对优化教育的承担,而不是为了解决学童下降、缩班,学校终止营运及超额教师等问题。

  我们理解业界关注学童人口下降的情况,已提供不同的发展方案,包括受影响学校若其校网学位供求预计不足,可再次参加下一年度的「小一入学统筹办法」,或透过特别视学、参加直接资助计划、以私营方式开办小一班级或与其他学校合并等,以便学校继续营办。此外,随小班教学的实施,我们已降低小一收生最低人数至16人,大大舒缓了学校的压力。事实上,在2009/10学年,只有一所资助小学未能开办小一。

  随小班教学在2009/10学年由小一开始推行,我们现时没有打算进一步下调小一派位的每班人数。

(四) 在落实小班教学时,我们采取了务实而灵活的方式:既考虑包括课室的需求和受训教师的数目等实际情况,亦顾及学校、家长与学生的意愿和需要。事实上,大部份持份者同意不宜「一刀切」地推行小班教学的。故此,我们并没有就此定订目标的数目。本局曾於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向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汇报筹备公营小学推行小班教学的进度。有关讨论文件第七段载述「目前参加小一入学统筹办法的公营小学共有463所,当中323所(或70%)已确定准备於2009/10学年在小一班级推行小班教学,即他们拟由该学年开始,在小一入学统筹办法收生时,每班收生25名。」上述的「70%」学校只是表达其意愿,表示拟在2009/10学年推行小班教学。规划小班教学时,我们须因应个别学校推行小班的意愿、各校网的课室数目,以及最新的人口推算,评估规划期六年内(第一个规划期由2009/10学年至2014/15学年)各校网课室供求的情况。

  经评估后,由於预计油尖旺及深水桋区於未来六年内的学位供求,不足以让有关校网内有意推行小班的学校实施小班教学,故有关学校未能在2009/10学年推行小班教学。故此,在2009/10学年起推行小班教学的学校共有301所,占公营小学65%。

  小班教学第二个规划期(即2010/11学年至2015/16学年)已经完成。在2010/11学年,实施小班教学的学校将增至318所(69%)。我们相信小班教学既是业界多年的诉求,假以时日,所有学校均会推行小班教学。我们会在每年三月致函还未实施小班教学的学校,邀请学校提供拟推行小班的年份,以便规划。



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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