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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普及体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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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当局於较早前公布的「普及体育研究──香港市民参与体能活动模式」顾问研究,逾半数受访市民的体能活动量未能达到「基础指标」水平(即每星期至少3天、每天累积最少30分钟或以上中等或剧烈强度的体育活动)。此外,他们最常参与的三项运动为缓步跑、游泳及羽毛球;而超过一半受访市民主要使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或其他政府部门的康体设施进行运动。因应上述研究结果,社区体育事务委员会建议未来推广普及体育的策略,应透过教育及不断提升服务,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体育及体能活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何具体策略,透过教育推动市民进行体能活动(包括在家庭、社区、学校和职场层面,以及其他生活环节),以达至「基础指标」水平;

(二)鉴於较早前接受报名的「渣打香港马拉松2010」迅速满额,反映市民参与缓步跑运动的热烈程度,亦引证了上述最常参与运动项目的研究结果,当局会否考虑因应该研究结果,改善和增设相关的体育设施,包括会否:

(i)研究在一般较宽阔的行人路、现有和规划中的海滨地带和单车径旁的行人路等,铺设附有吸震物料的缓跑径;并考虑在公园以该等物料增建或重铺缓跑径;若会,具体的计划和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ii)研究如何善用须在冬天关闭的公众户外游泳池,包括改装为暖水泳池,或善用空间设立临时体育设施等;及

(iii)会否检讨现时康文署辖下羽毛球场的使用情况,以及鼓励房屋委员会和私人屋苑提供小型室内羽毛球场;若会,详情为何;及

(三)除加强宣传教育和改善硬件措施外,当局会否考虑提供其他诱因(如每月或每周一天、甚或於每日较冷门时段,免费让市民使用康文署辖下的康体设施;鼓励或资助雇主为员工举行体育活动,或在每周工作期间提供特定的运动时间等),鼓励市民参与体能活动;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提问的三个部分,我现回覆如下:

(一)普及体育运动是政府体育政策目标之一。目前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正分两个阶段进行有关工作。首先康文署会透过「公众教育」,向社会各界宣传及推广恒常运动的重要性和益处,之后会通过多元化的活动,推动全民参与,鼓励市民开展体育活动。

  已於今年六月展开的「公众教育」,重点是向持份者解释「普及体育研究──香港市民参与体能活动模式」顾问研究(顾问研究)的结果,争取他们支持在社区普及体育运动;以及透过不同渠道向持份者及不同群组的市民进行宣传。现时康文署正陆续向十八区区议会的相关委员会介绍顾问研究的结果,并邀请区议会支持推广社区体育活动。在学校方面,教育局会向全港各中、小学及幼稚园介绍顾问研究的结果;又透过学生体育活动统筹小组委员会的讨论,令学校更加重视体育活动。在社区层面,我们会继续加强宣传及教育,例如举办大型体育嘉年华、制作宣传影片及物品、透过政府网页发放顾问研究报告及其他宣传资讯,并於康文署场地、学校及不同媒体如路讯通和电视播放宣传资料。在工商界方面,我们亦会向业界介绍顾问研究的结果、提供康文署体育场地的资料、派发体育及体能活动的宣传物品,鼓励雇主及雇员参与体育及体能活动。

  第二阶段推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将於明年四月开始。我们会因应顾问研究的结果,全面检讨现时社区体育活动的组合及市民对体育设施的需求,并与各体育总会设计及提供更多适合不同年龄人士参与的体育及体能活动。我们并打算每五年进行一次同类顾问研究,收集数据,以掌握市民参与体育及体能活动的情况,及影响其参与的因素,从而提供更适切市民需要的设施及服务。

(二)康文署在全港各区提供不同类型的体育设施,满足不同市民的需要,亦会因应人口增长及考虑当区区议会及市民的意见,在可行的情况下增设较受市民欢迎的设施。

(i) 就缓跑径而言,康文署在新建及重铺辖下公园内缓跑径时会采用吸震物料,为缓跑者提供较佳的保护。未来五年,康文署将於各区增设14条缓跑径。至於建议在一般较宽阔行人路、现有和规划中海滨地带和沿单车径旁行人路等铺设附有吸震物料的缓跑径,根据《运输策划及设计手册》有关行人路的规定设计,其阔度须配合附近行车路或单车径等设施的设计,其可用空间及预期人流亦是考虑因素之一。於行人路加设附有吸震物料的缓跑径将需要用上部分行人路的阔度,除了影响行人来往,亦有可能阻碍手推车、单车甚至紧急车辆使用。此外,吸震物料作为行人路铺地物料的耐用程度较现时使用的物料为低,磨损及剥落时容易造成意外,并须经常维修。基於上述原因,路政署现时未有计划研究在其管辖的行人路设置附有吸震物料的缓跑径。

(ii)在游泳设施方面,康文署在未来五年将提供11个设有室内暖水游泳池的新设施,部分是将现时一些户外游泳池改建成室内暖水泳池,其中包括重建维多利亚公园游泳池和观塘游泳池、重置坚尼地城游泳池及改建荔枝角公园游泳池的副池。

(iii)在羽毛球场方面,康文署辖下的羽毛球场使用率相当高,平均达82%。我们在未来五年会在各区增设64个羽毛球场。

  另外,公营房屋和私人住宅物业的康乐设施都有既定的指引。就公营房屋的配套设施而言,一般来说,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会谘询有关的政府部门及参照《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为属下的公共房屋发展项目提供适当的康乐设施,给恏民使用。在特殊情况、资源许可及不影响项目的整体发展潜力下,房委会亦可考虑为合适的项目提供额外的小型室内场地。

  私人住宅物业方面,根据现行政策,政府为鼓励在私人住宅物业内提供康乐设施。发展商如设置为该等物业发展项目内的住户和其真正访客共用的康乐设施(包括室内羽毛球场在内),可视乎个案的情况,申请不将这些康乐设施的楼面面积计入根据《建筑物(规划)规例》(第123章附属法例F)、分区计划大纲图及所涉地契载有相关条款(如适用)的总楼面面积内。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最近进行了一项名为「优化建筑设计 缔造可持续建筑环境」的公众参与活动,上述政策是其中一个讨论焦点。当局将根据该委员会的报告,检讨上述政策。

(三)康文署现已推行「康乐场地免费使用计划」,让学校、体育总会、地区体育会及受资助的非政府机构,於每年九月至翌年六月星期一至五的非繁忙时段(上午七时至下午五时)免费租用康文署体育馆的主场及活动室、壁球场、曲棍球场及人造草地滚球场。另外,为鼓励团体举办康体活动让市民及其雇员可多做运动,康文署亦让学校、体育总会、地区体育会、受资助的非政府机构、正式注册团体及机构,可优先於三至十二个历月前预订康体设施以筹办活动。

  除此之外,为鼓励市民养成运动的习惯,康文署亦提供场租半费优惠。学生及六十岁或以上长者,於任何时段使用游泳池及水上活动中心的设施及於非繁忙时段使用陆上康乐设施均可获半费优惠。学校及受资助的非政府机构於指定时段租用游泳池及於非繁忙时段使用陆上康乐设施亦可获场租半费优惠。认可的残疾人士及团体在任何时段使用各类康乐设施均可获场租半费优惠。

  为推广「普及体育」和鼓励市民经常参与体育活动,康文署透过辖下各地区康乐事务办事处举办各式各样的训练班、康体活动和体育比赛,供市民参与。此外,该署亦举办各类如工商机构运动会和先进运动会等大型康体节目和全港大型活动。该署更特别举办多元化的免费活动,供不同的对象包括长者、残疾人士和边缘青少年参加。为进一步推广社区「普及体育」的文化及加麹市民对所属社区的归属感,康文署自二○○七起每两年举办一次「全港运动会」(港运会)。第二届港运会已於二○○九年五月完成,共有2,307名运动员参加。



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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