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五题: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信托基金
**********************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於二○○三年成立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综合症)信托基金(信托基金),为综合症病故者家属、综合症康复者和曾接受类固醇的综合症「疑似」患者提供经济援助。关於向综合症康复者提供的协助,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信托基金现时的结余,以及现时仍在接受信托基金经济援助的人数;

(二)是否知悉,被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评定为永久机能失调的综合症患者的人数为何;除信托基金外,政府会否对他们作出更长远的安排;

(三)鉴於医管局为综合症患者提供终身的免费医疗服务,为他们医治由综合症引致的健康问题,是否知悉医管局分别提供及不提供的医疗服务,以及不提供某些服务的原因;及

(四)对於因被评定为康复因而不可继续领取信托基金援助的综合症康复者,政府会否跟进他们的情况,例如了解他们的精神和身体状况及就业情况等;若会,详情为何;若否,会否作出跟进?

答覆:

主席:

  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综合症)信托基金(信托基金)於二○○三年设立,以体恤的理由,为综合症病故者家属、综合症康复者和疑似患者提供特别恩恤经济援助。具体而言,信托基金∶

- 向合资格的综合症病故者家属发放一笔过的特别恩恤金;以及

- 向因综合症(包括因综合症所接受的药物治疗影响)引起较长远的后遗症,即出现某程度的机能失调的综合症患者及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疑似患者,发放特别恩恤经济援助,但须有医疗和经济需要的证明。

  综合症康复者或疑似患者须在某程度出现与综合症有关的机能失调才符合领取恩恤经济援助的资格。这类的机能失调主要包括骨骼缺血性坏死(骨枯)、肺功能障碍、肌骨及心理上的机能失调。此项援助包括以下两部分:

- 参照综合症康复者/疑似患者因综合症而(i)损失/减少的收入;及(ii)增加的合理支出而计算所得的每月经济援助。就涵盖(i)所述的收入损失/减少而提供的援助金,以当时的「每月家庭入息中位数」的两倍为上限,而从(ii)所提供的援助金则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发放;以及

- 每月医疗开支援助,包括(i)食物补充品及交通费用的开支;及(ii)以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订定的收费水平计算其他可获发还的合理医疗费用。

  就问题的各个部分,政府当局的回应如下:

(一)截至二○○九年十一月底,有一百五十六人正接受信托基金的经济援助(包括每月经济援助及/或每月医疗开支援助)。信托基金现时的结余约为三千二百万元,若以目前发放援助金的情况推算,信托基金可於未来两至三年维持运作,继续为有需要的受助人提供经济援助。

(二)当局现正检讨信托基金受助人的情况,目的是研究是否需要作出较长远的安排,以照顾经医管局评定为会有永久机能失调的人士的需要。

(三)医管局在二○○五年推出「沙士康复者覆诊费用豁免计划」(计划),涵盖对象为曾感染综合症但已康复的人士,他们会获医管局发出一张覆诊咭。持咭人就其综合症引致的问题到医管局专科门诊覆诊,接受与综合症相关的治疗、复康护理等服务,可获豁免相关费用。参与计划的专科包括家庭医学科、胸肺内科、矫形及创伤外科(骨科)、儿科、精神科、痛症科、物理治疗科、职业治疗科及临床心理学科。若康复者需要在上列以外的专科接受与综合症引致的问题的相关诊治,如有主诊医生的转介及证明是次覆诊或住院是与综合症引致的问题有关,该住院及门诊费用均可获得豁免。

(四)综合症康复人士如在医疗、福利或就业等方面有任何需要,可随时联络相关部门作出查询,负责其个案的社工亦会因应他们的需要提供协助。



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