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委任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业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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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再度委任潘祖明及施熙德,出任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业外成员,任期由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为期两年。
有关的委任是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第50章)而作出。
陈家强今日(十二月十四日)说:「我们期待业外成员继续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的规管和发展作出贡献。」
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第50章),会计师公会理事会由不多於二十三名成员组成,包括行政长官委任的四名业外成员、两名当然成员(即作为财政司司长代表的公司注册处处长,以及库务署署长),上届会长及其他专业会计师成员。行政长官已将委任权转授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香港会计师公会是会计师的法定注册组织,目前有超过二万八千名成员。公会负责会计专业的监管和发展及颁布财务汇报准则。
理事会为会计师公会的管治机构。
完
2009年12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