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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第三季建造工程完成量统计数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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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公布「建造工程完成量按季统计调查」的临时结果。主要承建商於二零零九年第三季所完成的工程名义总值的总计为24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9%。

  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后,以实质计算,主要承建商所完成工程总值的总计在同期轻微下跌 0.1%。

  以实质计算的工程总值,是透过适当的物价指数去平减相应的工程名义总值至二零零零年价格水平计算而成。

  按工程类别分析,私人地盘於二零零九年第三季完成的工程名义总值为83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8.1%。以实质计算,则上升 0.9%。

  公营地盘於二零零九年第三季完成的工程名义总值为4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9%。以实质计算,则上升20.6%。

  另一方面,主要承建商於二零零九年第三季所完成的非地盘工程名义总值为11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跌7.1%。以实质计算,跌幅为6.5%。非地盘工程包括小规模新建工程及楼房装饰、修葺及保养,和非地盘的电器设备安装及保养。

  按建筑物落成后用途类别分析,住宅楼宇工程占地盘完成工程总值的最大比例,该类工程於二零零九年第三季完成的工程名义总值为53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4%。

  作服务用途的楼宇为第二大类地盘工程,其完成工程名义总值为25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4.6%。

  按经季节性调整的数字作相连季度比较,主要承建商於二零零九年第三季完成的工程名义总值较二零零九年第二季下跌3.1%。而以实质计算,则下跌4.0%。

  主要承建商於二零零九年第三季所完成的工程总值数字列载於表一。二零零九年第二季的修订数字则列载於表二。

  由於分判工程在建造业内十分普遍,一间建造业机构可以是某一合约的主要承建商,同时亦可以是另一合约的分判承建商。主要承建商所完成的工程总值,只包括该等建造业机构作为主要承建商合约中所完成的工程,而不包括其作为分判承建商所完成的工程。然而,分判承建商所完成的工程总值,应已包括在其受聘的主要承建商所完成的工程总值之内。

  建造业机构单位的分类是采用「香港标准行业分类」。该行业分类用於各经济统计调查,把经济单位拨归不同的行业类别。政府统计处在二零零八年十月推行新的「香港标准行业分类2.0版」后,「建造工程完成量按季统计调查」已采用新分类编制建造工程完成量统计数字。然而,这转变对编制建造工程完成量统计数字所用的分类并无重大影响。因此,由二零零九年第一季起,按「香港标准行业分类2.0版」所编制的建造工程完成量统计数字,与二零零九年以前的数列仍是可比的。

  更详细的统计资料刊载於《二零零九年第三季建造工程完成量按季统计调查报告》。用户可以在政府统计处网站 (www.censtatd.gov.hk/products_and_services/products/publications/statistical_report/commerce_and_industry/index_tc.jsp) 免费下载本刊物。

  查询有关统计调查的结果,可与政府统计处建造及杂项服务统计组联络﹝电话:2805 6426 或电子邮递:building@censtatd.gov.hk﹞。



2009年12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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