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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回应传媒提问(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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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二月十日)下午出席油尖旺区议会会议,聆听及回应区议员对《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谘询文件》的意见。以下是会后他回答传媒提问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记者:今早一宗有关社民连提出的司法覆核被判败诉,对此政府方面有何看法?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多年以来,我们在香港的选举,包括立法会选举,都是完全按照《基本法》办事。目前按照《基本法》,我们的立法会中有一半是地区直选议席,另一半是功能界别议席。在过去一段日子,我们都是按照这些宪制的原则和安排向法庭解释。我们欢迎法庭有这个判决,往后我们亦会完全按照香港的宪法和香港的法律来安排我们的选举。

记者:刚才在会议上亦有议员谈及委任议员的问题,政府现已听取了多个区议会的意见,是否仍觉得所提出的方案已是最好的?大家还有没有再作商讨和讨价还价的空间?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在二○○五年,大家对○七/○八年方案有两方面的保留:第一,是仍未有普选时间表;第二,是委任区议员可以参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所以,我们今次就二○一二年政改的谘询文件中提出,委任区议员在二○一二年不要参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我们认为这照顾了香港在宪制层面的选举安排;至於委任区议员在地区层面继续服务市民,我们认为他们是有一定贡献的。我们在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期间,会聆听各方面的意见,随后会作出总结,然后在明年才正式就《基本法》中有关选举办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作出修订。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09年12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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