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三题:灵灰安置所的运作和灵灰位的供应
**********************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淑庄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应付香港市民对灵灰龛位的需求,不少私营灵灰安置所应运而生。最近地政总署向部分私营灵灰安置所发出警告信,指该等灵灰安置所的运作违反地契条款规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政府当局有否全面翻查香港所有并非由政府或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营运的灵灰安置所的土地契约,确定该等处所是否可以存放先人骨灰;若有,查核工作的进度和结果是什么,政府会否考虑公开查核结果;若没有查核,政府会否在短期内展开有关工作;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二) 鉴於不少市民花上大笔金钱购入灵灰龛位,当中牵涉消费者权益问题,现时有没有任何法例、政策及措施规管灵灰龛位的销售,保障消费者权益;若有,详情是什么;若没有,政府会否考虑在短期内研究制订有关措施;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三) 政府会否考虑检讨现时规管灵灰安置所的政策,以便利现时营办或有意营办灵灰安置所的个人或机构经营业务;若会,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及

(四) 政府会否考虑采取各种措施,加快政府灵灰龛位的供应(例如加快研究发展人工岩洞或工厂大厦作灵灰安置所用途);若会,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

  本港各行各业的经营,包括私营的灵灰安置所,均须符合法例的要求,当中包括经营地点须符合规划用途。有关土地的使用亦不能违反土地契约(地契)的条款。除此之外,鉴於骨灰不会构成公共健康或环境徖生问题,政府并没有对私营灵灰安置所的运作有特定规管,也没有它们的全面统计数字及资料。

  就问题的四部分,我们回覆如下:-


(一) 政府没有私营灵灰安置所的全面统计资料,包括当中涉及的地契是否都容许存放先人骨灰。

  发展局表示,地契是政府与土地业权人签定的契约,土地业权人须确保土地的使用符合地契中的所有规定,地契的订定主要以土地使用为出发,而非以规管个别行业为目的。事实上,由於地契为数众多,而且所涉及土地的范围和用途广泛,有关政府部门不可能定期巡查所有私人土地。不过,在收到有关个别土地用途违反地契规定的投诉时,地政总署会派人巡视现场,就实际情况谘询法律意见,并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有关的安排适用於所有地契,包括私人营运的灵灰安置所涉及的地契。

(二) 如上述,政府并没有对私营灵灰安置所的运作有特定规管。市民在购买灵灰位前,应先要求售卖者提供完备资料,确保灵灰位符合有关的法例或地契规定,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意见。市民如已购买灵灰位,应直接与提供灵灰位的人士联系,以了解一旦有违法例或地契规定时有关的灵灰安置所会对租用或购买灵灰位人士采取的处理方法;如提供灵灰位人士会否退还有关费用与租用或购买灵灰位人士等。如市民认为提供骨灰龛的人士违反买卖合约条款,可按合约法追讨。

  为了增加市民的信心,我们亦呼吁业界要向市民增加其透明度。政府亦会研究如何设立一个自愿性质的登记制度。

(三) 发展局指出,现时,私营灵灰安置所的经营者可以根据《城市规划条例》向城规会申请规划或改划土地用途。如土地业权人申请将已违反地契规定的情鶪规范化,一般而言,地政总署会征询有关决策局及部门的意见,然后按每宗个案的实际情况考虑申请。

(四) 一直以来,政府、宗教及慈善团体、和私人机构均有参与灵灰位的供应。由於香港市民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全接受海葬或将骨灰撒於纪念花园,估计在未来十年对灵灰位需求依然殷切。

  政府会采取各样可行的措施增加公众灵灰位的供应。措施包括继续积极寻找适合的地方兴建灵灰安置所,包括在现有坟场内增建灵灰龛。我们亦会继续努力与区议会和当区居民沟通,争取支持。然而,由於不少市民在清明节和重阳节前往灵灰安置所,所以选择地点兴建灵灰安置所时必须要顾及附近交通网络的负荷能力。长远而言,政府亦会研究各种可供建设灵灰安置所的方案。土力工程处得到发展局的支持将於二○一○年四月展开开发岩洞的研究,研究内容包括检讨一系列具有岩洞发展潜力的土地用途。现时讨论於岩洞内设置灵灰安置所是否可行和合适未免言之尚早。

  此外,我们会积极改善拟建灵灰安置所的外观及布局,加入园林绿化设施,以尽量释除居民的疑虑和不安感觉。在可能情况下,我们会透过灵活设计加建楼层、加建灵灰龛层数,增加新建灵灰安置所提供的灵灰龛数目。

  政府以外,宗教团体及庙宇和非政府团体如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等将继续扮演一个重要供应者角色。政府鼓励有关机构在现址增加灵灰位。有关部门会提供适当的协调和协助。

  发展局指出,鼓励工厦整幢改装的政策措施,要求改装后的楼宇用途必须符合该地带的规划。「灵灰安置所」用途无论在「工业」、「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或「商业」地带,都并非一项经常批准的用途。若果大厦业主准备将现有工厦改作这项用途,必须先向城规会提出修订图则申请,经过法定的公众谘询程序,再由城规会考虑是否批准。如涉及不符合地契条款而业权人申请相关豁免书,地政总署会谘询各有关政策局及部门(其中包括规划署),按每宗个案情况考虑申请。



2009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3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