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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公共服务车辆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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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十二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张学明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减少公共服务车辆遇到交通意外时乘客的伤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把现时的士及公共小型巴士(小巴)的乘客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扩展至旅游巴士及公共巴士;若会,详请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何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公众教育,提高公共服务车辆的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意识;及

(二)现时有否规定公共服务车辆(包括公共巴士和小巴、的士、旅游巴士、校巴及学校私家小巴)的车身及座位应能抵御多少吨的撞击力;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研究制订一套安全标准指引供运输业界采购车辆时作参考,以提高车厢的安全性及减低意外的伤亡数字?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两个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我们非常重视公共服务车辆的行车安全。汽车安全带对乘客能提供一定的保障,因此过去我们针对合适的车种,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分阶段引入有关装置及佩戴安全带等规定。

  巴士方面,尤其是双层巴士,由於技术困难,例如巴士的结构没有足够坚固的支撑点以承受安全带的拉力,倒向及横向的座位及企位不能安装有效的安全带等,现时并非全部座位皆能装设安全带。我们会研究在巴士加装安全带和强制乘客佩戴安全带的需要和可行性。考虑的因素包括安全效能、乘客的接受程度、法例执行上的实际问题、对巴士营运的影响,以及海外做法等。

  我们一直透过执法、宣传和教育,提高公共服务车辆的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意识。

  警方定期进行全港性针对公共小巴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教育及执法行动。另外,针对公共服务车辆及货车,警方亦定期进行执法行动,当中就佩戴安全带方面的违例行为以「先教育及宣传、后检控」的形式,提醒司机及乘客佩戴安全带的责任。
 
  要提高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意识,宣传教育是重要一环。道路安全议会和运输署均透过电视及电台播放政府宣传信息,提醒市民佩戴安全带的重要性,以及不守法纪的罚则。运输署也有制作宣传短片,提醒乘客如坐在已装置安全带的座位上就应佩戴安全带。

(二)《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第374A章)第5(1)款订明每部车辆,包括所有车身及配件(包括座位)在内,须采用合适的材料,妥善及适当地构造;在良好及可使用的状态;及其设计及构造方法,使其能抵受相当可能会在运作时遇到的负荷及应力。现时国际并没有一套车辆规例或标准规定公共服务车辆的车身可承受的撞击力。

  现时新登记的公共小巴及「学生服务」车辆的座椅,均须证明符合《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第374A章)附表15订明的欧洲经济委员会第80号规例。该规例订明座椅及其固定装置须能承受约半公吨的推力。

  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相关的国际车辆标准,检讨本港的公共车辆的法规,以提升道路安全。



2009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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