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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交《2009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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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於星期五(十二月十一日)在宪报刊登《2009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旨在更新《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 424 章)列出的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标准。

  香港采用多重安全标准机制,规管玩具及儿童产品。法例列出多於一套安全标准(一般为国际安全标准或主要经济体系采用的标准),任何玩具或儿童产品若符合任何一套相关标准,即视为安全。此机制不但确保香港在保护儿童安全方面与先进经济体系的水平接轨,亦可省却为本地市场另订标准的开支。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现时条例列出的标准,使它们与制订标准机构公布的最新生效的标准一致。

  除更新标准外,条例草案亦把所有玩具安全标准胪列於条例的附表内,藉此改善更新标准的机制,以便日后可以附属法例的形式作出修改。

  政府曾就拟议修订征询主要商会、促进儿童福利机构及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的意见,收集到的意见书均支持修订建议。

  条例草案将於十二月十六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2009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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