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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补充劳工计划输入护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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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伟明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在补充劳工计划下处理的职位空缺当中,最主要的工种是护理员(长者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在补充劳工计划下输入的护理员的人数,以及他们的平均、最高及最低每月工资及工作时间;分别由私营及社会服务机构辖下的安老院舍提出的申请的数目;由该两类院舍提出申请的数目有否很大的差距;若有,原因为何;

(二)是否知悉,现时全港共有多少个护理员(长者服务)职位,当中有多少个是由本地雇员担任,以及他们的平均每月工资及工作时间;

(三)当局会否制订各类型安老院舍的护理员的人手比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过去三年,政府每年开办多少个安老院舍护理员的培训课程,以及是否知悉有多少名毕业学员受聘为护理员达半年或以上;会否考虑增加有关的培训名额;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在二○○七年、二○○八年及二○○九年一月至十月,劳工处根据补充劳工计划分别批准输入372名、522名及192名劳工担任护理员(长者服务)职位。

  透过补充劳工计划输入的劳工,其工资必须至少相等於本地工人担任相类职位的每月中位工资。政府统计处会每半年更新有关工资统计数字。适用於上述输入护理员(长者服务)的每月中位工资如下:

入职日期           每月中位工资
----           ------
二○○七年一月一日至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6,690元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至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6,940元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至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7,010元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至
二○一○年三月底        7,110元

  上述输入护理员(长者服务)全部受雇於私营安老院。政府并没有统计他们的平均工作时间。为了鼓励资助安老院舍聘用本地员工,社会福利署(社署)与资助合约安老院舍经营者签订合约时,会加入条款规定该些院舍不可透过补充劳工计划输入护理员;而该署与参与「改善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舍所签订的协议亦有类似的要求。

(二)现时全港安老院共聘用约9,800名护理员,当中约有9,100名属本地雇员,其余为从内地输入劳工。有关本地护理员的每月中位工资见上文第(一)部份的答覆。政府并没有统计本地护理员的平均工作时间。

(三)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全面生效的《安老院条例》(第459章)及《安老院规例》(第459 A章),确立了由社署署长负责发牌的安老院舍规管机制。牌照所规管的范畴包括保健、徖生、人手、安全、选址、处所设计、结构、设备、防火措施、以及院舍面积。

  在人手比例方面,《安老院规例》附表1(见附件)清楚列明在牌照制度下各类安老院舍的最低人手要求。此外,各类接受政府资助的安老院舍都必须符合在牌照要求以外有关人手的规定。其中,津助安老院舍须符合与社署签订的《津贴及服务协议》中所订明有关人手的要求;合约院舍经营者也须遵照其服务承诺,设定各类员工的数目;而参与「改善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舍亦须达致高於牌照所订的人手标准,以鼓励进一步提高护理质素。

  除须符合安老院牌照的要求外,设有护养院宿位的安老院舍须同时根据《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注册条例》(第165章)注册,并遵照有关的人手要求。

(四)现时,获社署署长批准开办保健员训练课程的培训机构共有27间,毕业学员可任职保健员或护理员。社署每年都会向培训机构查询保健员课程在下一年度的预计学额。根据所得资料,过去三年,有关课程共提供了约4,500个学额。由於毕业学员可以从事多种工作,我们没有统计当中有多少人受聘为护理员。

  根据社署的资料,保健员训练课程的整体培训名额近年持续增加,而各培训机构亦会因应行业需求,推出与安老服务有关的课程和调整学额。以雇员再培训局(再培训局)委任的培训机构为例,当中14间自二○○八年下旬开始提供一项全日制就业挂恥的「保健员文凭课程」。另有15间提供一项全日制就业挂恥的「起居照顾员证书课程」。再培训局计划於二○一○至一一年度透过「新技能提升计划」推出更多与安老服务有关的课程。



2009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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