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因串谋诈骗按揭贷款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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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三十七岁律师於今日(十二月八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及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六年。
案情透露,被告为一律师行的负责人。他於二○○六年二月及五月期间代表其假扮成业主的同党,以伪造的身份证明文件、虚假收入证明及房地产契约,向一间本地银行申请两项按揭贷款。
该些所得款项其后转移至一家本地公司的银行户口,被告则指示其同党以现金形式提取该些款项,银行在案中共损失一千一百万元。
其中一个单位的真正业主其后从银行信件中得悉银行已批准按揭申请,事件因而被揭发,而该名真正业主从来没有申请按揭贷款。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接手调查案件,并於二○○六年七月在被告的律师行将其拘捕,并搜获一些伪造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收入证明。
被告被判有罪,并在今日被判入狱六年。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十号
完
2009年12月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3时5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