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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於中总专题演讲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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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二月七日)出席香港中华总商会专题演讲午餐会,介绍《二零一二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谘询文件》。以下为林瑞麟的致辞全文:

  多谢蔡冠深会长,亦多谢各位中总会董今天特别给机会让我和刘局长(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一起与大家见面,介绍《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谘询文件》。

  今天我想向大家谈四方面。第一,介绍这份谘询文件中一些最重要的方向;第二,与大家重温均衡参与的原则;第三,功能界别的问题;第四,为什么在二○一二年我们要向前踏出一步。

  首先,今次我们提出有关二○一二年政改的谘询文件,当中包含了一些非常重要的方向,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发展方向,就是在二○○五年的○七/○八方案被立法会否决后,特区政府并没有停下来。我们继续努力为香港民主争取新的发展空间,在二○○七年第三任行政长官任期开始的十一天内,即二○○七年七月十一日,我们已经发表《政制发展绿皮书》,在社会上推动关於达致普选的方向的讨论。人大常委会亦在半年之内,即二○○七年年底已经作出《决定》,我们在二○一七年可以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二○二○年可以落实普选立法会。有了这个普选时间表,香港社会继续按照《基本法》发展民主,已经有了非常清晰的方向。

  第二点我想与大家谈谈的是,在二○○五年○七/○八方案在立法会遭否决的另一个重点,就是当年我们提出关於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办法 ─ 大家都会记得「区议会方案」, 而在○五年的「区议会方案」包含了委任区议员的投票权。当年泛民党派不赞成、不支持○七/○八方案的主要反对点有两方面,第一,是未订定普选时间;第二,是委任区议员拥有投票权和参与权。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我们在十一月十八日发表的谘询文件,不单只已经订定普选时间表,而关於委任区议员方面,尽管我们非常欣赏、肯定他们多年来在十八区的工作,我们都建议在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制度中,委任区议员不再参与这套选举。所以我们已经移除了当年的两大障碍。

  今时今日我们建议的二○一二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会维持均衡参与的原则。什么是均衡参与呢?现时四大界别中的每个界别有二百人,我们给大家考虑的建议是把每个界别的组成增至三百人。这就带到我要谈的的第二个要点 ─ 均衡参与。为什么在二○一二年的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我们重新强调这一点呢?这是因为二○一二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其实要为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铺路。人大常委会在二○○七年订定普选时间表的《决定》,也有提及在二○一七年如何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按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在二○一七年前成立提名委员会,要参照在二○一二年成立的选举委员会。将来普选行政长官的概念就是先要争取不同界别的支持,提名若干名候选人,由这些候选人争取不同界别的支持,包括:商界、政界、专业界和社会各界,然后面对三百多万选民。二○○七年的《决定》亦写明,经过提名的程序后,由所有合资格的登记选民普选产生行政长官,亦即是一人一票。

  回顾政府在二○○五年建议把选举委员会由八百人增加至一千六百人,当年给予政界的比例是比较多的,是增加五百个议席,亦包含所有区议员。但今天,因为我们要维持均衡参与的原则,并希望在二○一二年成立的选举委员会在二○一七年前可以成功转化为提名委员会,四大界别今次是以同一比例增长,这是第二个重点。

  第三个要谈的重点,就是功能界别的问题。在过去数星期,我们看到社会上、立法会内外、各个论坛都提到二○二○年功能界别存废的问题。我觉得大家要继续积极参与讨论这问题,先说二○一二年的宪制规定。人大常委会二○○七年的《决定》是二○一二年可以按需要保持立法会功能界别及地区直选五十:五十的比例。在这框架内,我们要提出一个最具民主成份的方案,所以我们的建议方向,是在二○一二年增加十个议席 ─ 由六十席增加至七十席,其中五席由地区直选产生,五席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这样即是虽然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要有五十:五十的比例,但计算下来,在七十席中将有四十一席是经地区直选或间选产生,即是由地区产生的议席差不多占全部议席的六成,比例其实算高,是具有实质的民主进程的。

  现时社会上常常讨论的问题,是在二○二○年保留或不保留功能界别。今时今日的第三届特区政府不会就这问题作结论。我们知道这是很关键的问题,亦正因如此,今时今日我们鼓励大家将二○一二年的民主进程先行一步,带到刚才我向大家介绍的地区直选、间选席位都有六成的第一步。走完二○一二年的一步、二○一六年再走第二步、二○二○年再走第三步。

  第三步是最关键的,亦因为这一步如此关键,我们认为由二○一七年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带领香港社会处理立法会普选的模式,以及功能界别存废的问题会是最恰当的。他会是最具公众支持和广泛代表性的特区领袖,由他来处理、掌握这问题,成功机会将会最高。

  我们今次处理功能界别的问题,是经过细心分析情况,审时度势后才提出现时这套建议的。今时今日在社会上、在立法会内外,政治光谱的两端有不同的意见。有一方认为,今日都应该废除三十个功能界别的议席,由三百三十万选民投票来取代现有的功能界别选举;而在政治光谱的另一端则有人提议,不如增加传统的功能界别 ─ 什么是传统的功能界别?例如:商会、工会、专业团体。我们看政治光谱的两端,是要走哪一条路呢?今时今日在香港社会、在立法会内外,可以达成共识的机会是很低的。所以,我们选择了我们认为最有机会可以达成共识的一条路来走,就是民选区议员互选方案。这套方案扩惗了新增功能界别议席的民主成份,亦保留了现有其他二十九个功能界别的议席 ─ 虽然冻结了现有的状况,但仍保留,让大家可以继续参与立法会的工作,继续参与香港步向民主化和落实普选这过程的辩论。

  第四点要总结的是,我们在二○○五年已经有一次原地踏步,在明年二○一○年表决这方案时,我们千万要尽一切努力,防止香港再次陷入那样的困境,再次原地踏步。

  大家做生意的都知道要不断拓展市场。在香港,我们一样要拓展政制的议题以发展民主空间。在二○○五年,政制发展已经有了一次的停滞不前,在二○一○年不能重蹈覆辙。我们今日提出的方案,特区政府认为是朝民主迈向一大步,但可能有不同的政党和团体认为这一步不够大。我经常向大家说,纵使大家认为这一步未如理想,但是向前踏出一步,总比原地踏步好。

  同时,香港特区要掌握中央给予的宪制基础、原则和程序。我们每数年便要讨论一次如何拓展香港的民主。行政长官要就此向北京提交报告;人大常委会要批准我们的修订;接特区政府要向立法会提案,要获得立法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表示同意;然后我们要再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以批准或备案。直至今时今日,我们未尝试走完一次这「五部曲」的过程。如果我们可以在二○一二年前成功走完一次这过程,香港社会便能实质地掌握民主进程的经验,而行走这过程的步伐便会更稳固;接在二○一七年前,我们便会更有信心行走落实普选行政长官这条路。我们一定要好好掌握这机遇。

  我们说过,如果在二○一二年原地踏步,并不表示二○一七年将不能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人大常委会在二○○七年作出的《决定》,并没有订下二○一二年必定要有进度的前设条件,但是如果今日我们能够踏出一步,到了二○一七年之前,我们距离达致普选的目标便会更近。

  立法会在二○○五年否决了○七/○八方案,这是很可惜的。为什么呢?因为若然方案当年没有遭否决,我们今日在立法会面对的便不会是六十位议员,而是七十位了。不同界别,不论是商界、专业界别或其他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以透过直选、间选新增的十个议席,他们可能已经进入立法会了,那么我们今日关於二○一二年的政治讨论便会更丰富、意见更多元化,而起步点便会更广阔。

  不过这不要紧,无论今次有关二○一二年的讨论有多少障碍、难度有多高,特区政府会尽一切努力争取关於二○一二年的这两个方案有机会获得通过。这是因为香港的政制和民主发展能向前走,对香港社会今后的发展至为重要,谢谢大家。



2009年12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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