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食物安全中心第三阶段放宽入口加拿大牛肉
*******************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二月六日)宣布即时实施第三阶段放宽处理加拿大牛肉的进口申请。除首两阶段放宽进口的牛肉种类外,入口商现可从加拿大进口取自年龄三十个月以下牛只的脊椎骨肉。

  中心发言人说:「每批牛肉在进口前必须先取得中心的书面批准,及在入口时附有徖生证明书。」

  世界动物徖生组织现已确定加拿大疯牛病的风险受到控制,该国也已加强有关监控措施,中心遂於今年初开始分阶段放宽处理加拿大带骨牛肉的进口申请。

  第一阶段於今年三月实施。入口商可从加拿大进口取自年龄三十个月以下牛只的牛肋条肉及带骨牛肉,但不包括脊椎骨肉。

  第二阶段於六月底实施。除了第一阶段放宽进口的牛肉种类,入口商可从加拿大进口取自年龄三十个月或以上牛只的无骨牛肉、牛肋条肉、带骨牛肉(但不包括脊椎骨肉),牛尾及内脏。

  自第一阶段实施以来,约有930公吨加拿大带骨牛肉进口本港。

  发言人补充说:「中心会监察有关情况,并在有需要时检讨入口要求。」

  由於加拿大在二○○三年五月曾发现一宗疯牛病,其后本港暂停进口加拿大牛肉,直至二○○四年十一月才部分解除进口无骨牛肉的禁令,但只限於取自年龄少於三十个月牛只的无骨牛肉。



2009年12月6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