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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工作假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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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伟明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本年十月中,一名根据工作假期计划(计划)前往澳洲寻求生活体验的香港青年,在当地遇上车祸以致身体瘫痪,其家人曾向劳工处和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求助但不果;然而,当他们的个案经报章转介后,该等部门便即时作出跟进,这宗事件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劳工处及入境处何时首次接获有关的求助,以及当时作出什么回应及其原因;该等部门正式跟进该宗事件的日期及详情为何;

(二) 自该计划於二○○一年实施以来,共有多少名香港青年获批准参加,当中有多少人曾在参加该计划期间向政府求助;

(三) 香港青年根据该计划在外地逗留期间如遇上意外或需要协助,除了可向中国政府驻当地的使领馆求助外,还可向本港哪个政府部门求助,以及哪个政府部门负责跟进该等个案;及

(四) 过往有否建议参加该计划的香港青年在出发前购买保险;有否计划规定日后的参加者必须在出发前购买保险;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 伤者家人在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致电本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小组)求助,小组即日与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及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大使馆)联络。大使馆随后联络在澳洲的伤者家人,并派员於十月二十五日前赴医院探望当事人、向当地有关机关及医院了解情况及为其家人提供协助。特区驻悉尼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处)署理处长亦於十月三十一日亲自到医院慰问,了解当事人及其家人的需要。小组及相关政府部门一直与其家人及当地医疗单位保持紧密联系,竭力提供所需要的协助。

  经翻查纪绿后,劳工处未能发现伤者家人的电话求助纪录。然而,当处方在十月二十八日知悉此意外后,联络了入境处、澳洲驻港领事馆及特区驻悉尼经贸处,作出跟进。

(二) 截至二○○九年十月三十日,一共约有9,450名香港青年参加工作假期计划(计划)前往澳洲、纽西兰、爱尔兰及德国。根据相关经贸处的资料显示,计划参加者在旅途中求助的个案至今共有两宗(包括此问题提及的一宗)。劳工处在今年内并未收到任何有关的求助。而劳工处和入境处的统计数字均未有相关的细分,故未能提供历年数字。

(三) 一般而言,身在外地的港人(包括工作假期的参加者)如遇上意外,可与当地的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使领馆),或致电本港入境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小组)的二十四小时热线(852)1868。使领馆及小组在接获求助时,会按个案的情况提供协助,例如补发证件、联络家人、介绍当地律师、医生或翻译、联络事发地当局了解情况等。如个案需要特区其他政府部门(例如社会福利署)或机关的协助,小组亦会尽力协调跟进。

(四) 当局与各国制订工作假期计划协议(协议)时,一直致力在细节安排上确保对计划参加者的保障。但由於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故此会因应当时的情况及个别国家的要求,就协议细节(包括申请准则)作出不同的规定。现时本港与新西兰、爱尔兰、德国以及日本政府所签订的协议中,已列明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保险,否则不会获发工作假期签证。

  至於与澳洲政府签订的协议中,并无规定申请人需要就当地逗留的期间购买保险。事实上,由於澳洲当地相关安排所限,目前所有澳洲签订的工作假期协议皆未有就保险作出规定。在二○○七年劳工处曾与澳洲当局深入研究强制要求参加者购买医疗保险的可行性;而今年双方亦曾就该问题协商,但澳洲当局希望它与香港的协议和其他国家的安排看齐。不过,澳洲当局现已在有关工作假期的网页,以及参加计划的表格内特别提醒申请人要投购适当的医疗保险,以应付在当地可能须要支付的有关费用。而劳工处亦有作出类似的呼吁,在相关网页作出宣传。



2009年12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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