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发表周年报告书
*****************

  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常委会)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发表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周年报告书。

  在报告期内,常委会继续专注处理《公司条例》的重写工作。常委会考虑了特别就重写工作的特定课题而成立的四个谘询小组所提的建议,以及从二零零八年举行的专题公众谘询中收集的意见。常委会考虑的主要课题包括:

- 公司注册处的一般调查权;
- 公司名称、董事责任、法团出任董事及押记的登记;
- 法定衍生诉讼;
- 股本及有关股份的杂项条文;以及
- 资本保存规则及法定合并程序。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十分感谢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常委会继续指导重写《公司条例》的工作,它是重写《公司条例》的主要谘询组织。常委会的意见及建议已被纳入《公司条例草案》拟稿,而该拟稿即将发表,以作进一步公众谘询。」

  「因为涉及事宜众多,《公司条例草案》拟稿的谘询工作将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将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中展开,范围主要涵盖加强企业管治的条文。第二期会在二零一年年初进行,范围包括与股本及会计有关的较技术性的部分。我们的计划是在二零一零年年底或之前把《公司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发言人补充说:「我们会在敲定《公司条例草案》的过程中继续征询常委会的意见。」

  常委会於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职责是在有需要修订《公司条例》和其他相关法例时,向财政司司长提供意见,以确保这些法例继续切合商业社会的需要。

  常委会的委员来自多个不同界别的专业人士,包括律师、会计师、公司秘书、商界人士、学者,以及政府部门和规管机构的代表。

  常委会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周年报告书载於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的网站(网址:http://www.fstb.gov.hk/fsb)及公司注册处的网站(网址:http://www.cr.gov.hk/),供市民阅览。



2009年11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2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