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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废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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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钟泰议员的提问和署理环境局局长潘洁的答覆:

问题:

  现时,本港市民使用不同的电子设备及电器(如电脑、电视机、手提电话和影音播放器等),每年被弃置的电子废物也为数不少,而这些产品的一些组件往往含有有毒物质,不当地弃置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除推行自愿性的生产者责任计划,以加强回收相关产品外:

(一)当局有否就如何弃置电子废物向市民作出清晰的指引;若有,有否向市民作出适当的宣传;

(二)现时政府是否将其收集的垃圾中的电子废物与家居废物分开处理;若是,详情为何;及

(三)有否就电子废物对本港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估;若有,评估报告的重点为何?

答覆:

主席:

  二○○八年香港产生的废电器电子产品总量估计约为71,000公吨,其中超过八成的废电器电子产品会回收,并在香港或其他市场作为二手货物循环再用,其余不足两成送往堆填区处置。

(一)我们一直鼓励蒥民妥善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除推行自愿性的生产者责任计划,以加强回收相关产品外,我们亦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

(i) 制定守则指引,例如我们于二○○六年已分别就旧电器及电子产品的出口及如何正确处理含水银灯管制订指引;

(ii)支援环保计划,包括最近由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批出资助的旧电器及电子设备回收处理中心;以及

(iii)进行宣传教育,除透过传统的方式,藉传播媒介及社区、学校减废活动,推动公民教育和公众参与外,我们亦设立一个专题网站,宣传减废,并提供相关环保资讯及实务指引和回收服务的资料等。

  我们会持续推行上述措施,并透过环境保护署网站发布关于减废的最新资讯,供蒥民浏览。

  与此同时,立法会在二○○八年七月通过《产品环保责任条例》,为推行法定的「生产者责任计划」提供法律基础。我们已实施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作为该《条例》下首项生产者责任计划,并建议针对废电器电子产品,推行下一个强制性的生产者责任计划。我们即将会就有关方案谘询公众。

(二)现时我们主要透过宣传教育,鼓励蒥民进行源头分类,减少废电器电子产品混入家居垃圾内,目前被回收和循环再用的废电器电子产品已超过八成。我们即将就强制性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展开公众谘询,届时会探讨如何更妥善处理有关废物,并邀请蒥民发表意见。

(三)未被回收和循环再用的废电器电子产品,会运往堆填区处置。我们在各个堆填区均有进行广泛的环境监察计划,量度空气、河道、地下水和海水的污染物,以及检验渗滤污水及堆填气体的成分。监察显示堆填区的运作安全,没有对附近环境造成污染。



2009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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