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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大厦管理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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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宝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由於政府持续致力推动旧住宅大厦的业主成立业主立案法团,加上新住宅大厦的数目稳步增长,本港对於专业大厦管理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否透过再培训课程或其他方法向个别人士提供协助,让他们获得大厦管理的专业知识;若有,过去五年每年获得此方面协助的人数为何,以及是否知悉他们完成课程后成功受聘於大厦管理行业的比率?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推动优质大厦管理,透过完善的法律架构和提供支援服务,协助业主妥善履行管理大厦的责任。各区民政事务处的地区大厦管理联络小组会就一般大厦管理事宜,为业主提供意见及支援。此外,民政事务总署每年会举办约390项教育和宣传活动,向业主推广良好和有效的大厦管理方式。

  雇员再培训局提供关於一般技术层面的物业管理课程。现时,相关的课程包括「标准保安及物业管理证书课程」、「高级保安及物业管理证书课程」、「会所及康乐助理证书课程」、「会所及康娱管理文凭课程」、「物业设施管理证书课程」及「物业管理督导证书课程」,入读资格由小六至中五程度不等。上述首两项课程由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今,入读人次约为96,000,学员平均就业率为82%。其余4项课程为新开发课程,自二零零八年底推出至今,课程入读人次约为1,700。由於课程内部分班别的就业跟进期仍未完结,故暂时未有就业数字。

  此外,香港理工大学的建筑及房地产学系也有开办和大厦管理相关的大学学位课程。有关数据载於附件。



2009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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