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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委员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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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辖下的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今日(十一月二十日)考虑一宗由十三个非政府组织/社区团体提交的申请,涉及修订《西营盘及上环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的「注释」,对前中区警署、域多利监狱及中央裁判司署建筑群(中区警署建筑群)用地加入主水平基准上77米的建筑物高度限制。

  小组委员会经过仔细的考虑,基於以下两个主要理由不接纳有关申请:

(a)分区计划大纲图的「注释」已有足够的规管,在中区警署建筑群用地进行的任何新发展,均须获得城规会的规划许可;以及

(b)申请人没有提供任何评估资料,以证明拟议主水平基准上77米是一个恰当的高度限制,符合中区警署建筑群用地的规划意向和保育目的,以及有关高度能确保日后的发展与周边的环境相融。

  小组委员会备悉,透过规划申请制度,城规会对中区警署建筑群用地上的任何新发展,包括其用途、发展密度、建筑物高度、布局、形状以及与周边地区是否相融,均具有足够的管制权力。规划申请制度亦是公开和具透明度的,申请资料会公开展示让公众人士提交意见。根据其法定职责,城规会在审议任何有关中区警署建筑群用地新发展的申请时,都会充分考虑接获的所有公众意见。



2009年1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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