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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沙井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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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钟泰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去年十二月十日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本会议员的书面质询作出的答覆,二○○三年至二○○八年曾发生六宗沙井爆炸事故,当中四宗涉及电讯设施的沙井。局长指出,在现阶段无计划就强制实施《预防公共事业沙井气体爆炸》的研究(研究)提出的建议引入新的法定规定。然而,本年八月十一日,观塘康宁道及崇仁街交界再次发生沙井爆炸,五个沙井盖飞弹而出;其中亦涉及三个电讯设施的沙井,意外导致三人受伤送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政府虽然主张业界自律执行研究提出的建议,但本人得悉很多沙井拥有者至今仍未有确切执行该等建议,政府会否切实要求拥有沙井的机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指定期间(例如六个月内)尽快完成对其街上的沙井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适当改善措施,以保障公众安全;及

(二)政府会否考虑参考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及《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立法要求业界封堵沙井内的连接管道,以防止连环沙井爆炸?

答覆∶

主席∶

(一)路政署於二○○八年五月完成《预防公共事业沙井气体爆炸》的研究(研究),该研究就不同公共事业辖下沙井的气体爆炸风险得出的结论,显示煤气沙井与电讯设施沙井的风险水平较高。但个别沙井实际存在的风险,则与其设计、安装与周围环境(如附近是否有易燃气体的源头)等息息相关。研究提出下列可行措施,以降低沙井内发生爆炸的风险:

* 密封连接至沙井的喉管,防止爆炸性气体进入沙井并在该处积聚;
* 把沙井内的空间以较轻和防火的袋装物料填满,防止爆炸性气体过量积聚;
* 连接沙井至通风口或为沙井装设有通风口的井盖,加强沙井通风;及
* 在沙井井盖安装抑制装置,防止井盖因爆炸而大幅度移位。

  研究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机构,按其实际需要,在辖下各类沙井实施以上预防措施。由於不同种类的沙井在运作、维修及安全各有独特性,因此不同的沙井按其分类由各有关机构/部门监管。就此,路政署已将研究的相关资料转交有关政府部门、公共事业机构和监管机构参考和跟进。详情如下∶

电线沙井

  依照研究的建议,路政署已为辖下所有电线沙井完成改善工程,把沙井内的空间以较轻和防火的袋装物料填满,防止爆炸性气体过量积聚,减低爆炸的风险。

电力设施沙井

  一般而言,电力设施沙井相对风险较低,因此上述研究并没有特别建议针对这类沙井采取任何措施。然而,两间电力公司亦有检查各自拥有的沙井以确保安全,机电工程署会监察他们的工作进度。

排水及水务设施沙井

  水务署及渠务署辖下的沙井方面,排水渠提供了通风功能,减低排水渠系统沙井内爆炸性气体积聚的风险。至於供水管,其设计是密封的,喉管与沙井墙壁连接位置亦没有空间,而污水渠亦同样采用密封的设计;因此,这两类沙井由於外来爆炸性气体进入而导致爆炸的风险亦相对较低。然而,渠务署会继续经常对其管辖的污水渠及沙井进行预防性清洗工作,进一步防止及减低爆炸性气体(例如沼气)积聚的机会。

煤气沙井

  中华煤气有限公司(煤气公司)根据研究建议,为有需要的煤气沙井於井盖安装抑制装置,以防止井盖因爆炸而大幅度移位。此外,该公司亦於二○○六年起,增加为全港的地下中压墨铁喉管进行例行探漏测量的次数,由原来的每年三次增加至六次。机电工程署也加强了定期巡查和突击视察。煤气公司亦有订定每年的更换喉管计划,安排更换中压墨铁喉管为抗漏性更佳的聚乙烯喉管。

电讯设施沙井

  根据电讯管理局的资料,各电讯商均有采取缓解措施,例如改用有通气口的沙井盖以及采用三合土保护塑胶管道以防止损坏等,减低电讯设施沙井气体爆炸的风险。电讯管理局於本年九月联同路政署、消防处及机电工程署,与电讯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共同研究进行风险评估的方法及协调缓解的措施,工作小组冀於半年内敲定电讯商可接受的方案及执行的时间表。

  总括而言,上述研究已评估了各类沙井的相对气体爆炸风险,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施,有关机构也已经进行相应的工作,进一步减低这些设施的风险。

(二)国家标准《GB50373-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及《GB50374-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在通信管道铺设过程、施工完成后及进入建筑物或沙井时,应把管口封堵,防止杂物进入管内,这方面的要求适用於铺设了电讯设施的沙井。

  现时香港并未有类似的法例要求,但部分局的电讯商已於近年陆续开始在新建的管道口装设管塞,以封堵沙井内尚未使用的管道。再者,如第(一)部分的答覆中所述,电讯管理局已於本年九月联同电讯商及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小组将积极研究各种可行的爆炸风险缓解措施,同时参考国家及其他地区的技术标准(包括上述两项国家标准中所述的规定)和相关经验,以制定既适用於香港实际环境,又可减低电讯沙井发生爆作的可能方案。现阶段政府未有计划透过立法要求公共事业机构封堵沙井内的管道。



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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