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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申办二○一九年第十八届亚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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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民政事务局局长较早前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若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有意申办二○一九年第十八届亚洲运动会(亚运会),政府将会大力支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申办二○一九年第十八届亚运会的时间表和程序为何;当局估计最迟需于何时作出申办该届亚运会的决定,确保有充足时间进行筹划工作,以符合相关的程序;

(二)当局有否总结申办二○○六年亚运会失败的经验;若有,结论为何,以及现时是否已完善和改进在结论中提及的不足地方;及

(三)在决定是否申办二○一九年亚运会前,当局会考虑及评估什么因素和条件,当中会否包括香港市民支持和投入的程度、体育设施是否足够、本港运动员水平的提升、经济环境和相关的财务承担、预计带来的经济效益及体育产业的长远发展等;若会,上述各项因素和条件的初步评估状况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按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亚奥理事会)的规定,要申办亚洲运动会(亚运会),须由其属下成员国家或地区的奥林匹克委员会(成员奥委会)提出。若申办成功,运动会的主办权亦是授予有关的成员奥委会。根据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港协暨奥委会)提供的资料,亚奥理事会直至目前仍未订出二○一九年第十八届亚运会的申办时间表、程序和细节。根据过往的经验,亚奥理事会通常在每一届运动会之前约七年邀请属下成员奥委会提出申办,并订出申办时间表。

(二)二○○六年亚运会是香港历来第一次申办的大型国际多项目运动会。在申办过程中,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尽了最大的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就主办亚运会所需的场地及各项配套作了初步的安排,和对各成员奥委会进行游说工作。虽然最终香港未能成功夺得主办权,但我们已从中得到宝贵的经验。而且,香港即将主办第五届东亚运动会,我们从中累积的经验会为香港未来再次申办大型国际多项目运动会提供良好的基础。如果香港往后有意再次申办亚运会,必定会作充分准备,包括确保有足够时间和资源规划及提供所需的设施、细心部署申办策略,及在社会上凝聚申办的共识,增加成功争取主办权的机会。

(三)假若港协暨奥委会认为香港具备主办二○一九年亚运会的条件,并正式请求特区政府支持它向亚奥理事会提出申办二○一九年亚运会,特区政府会详细考虑及评估所有相关因素和条件,包括香港市民的支持度、竞赛场地是否足够、酒店及其他配套设施的供应情况、运动会预计可为本地带来的经济及其他效益、对香港长远体育发展的帮助和特区政府的财务承担。



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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