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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废物回收和循环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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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余若薇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按政府二○○八年数据,收集每公吨垃圾成本是186元,而该年垃圾总收集量为1 888 406公吨。同时,世界上不少城市如台北和悉尼等都已设立资源回收队伍以增加废物回收量,从而达致减少废物的效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在香港设立资源回收队伍的可行性;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有否评估设立资源回收队伍所涉及的人手编制和财政开支;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的废物回收和循环再造主要通过政府提供配套设施,包括放置和派发合共约34 000个三色分类回收桶,以及市场活动而推动。食物环境卫生署等政府部门透过摆放在公众地方、行人路旁、垃圾站、文康设施、郊野公园及个别学校等地方的回收桶,方便市民参与废物回收的工作。而活跃于香港的废物回收商大约有300多间,雇用约数千名员工,主要从事废纸、废金属及塑胶废料的回收业务。香港的回收率相比其他亚洲大城市并不逊色。二○○八年,香港的都市固体废物回收率约为48%,在接近的定义下,台北和悉尼的回收率分别为44%(二○○九年七月数字)和42%(二○○六-○七数字)。

  现时香港在废物回收方面透过政府配套设施及市场运作取得一定进展,政府会继续透过种种措施,扶助本地回收业和循环再造业的发展,为回收物料和再造产品开拓出路,从而提升回收率。为此,当局正积极推展《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二○○五-二○一四)》中各项措施,当中包括:
 
* 推广「废物源头分类计划」,鼓励市民在源头把废物分类,提升回收量,使更多废物得以循环再造,同时有助为循环再造业提供稳定可靠的来源物料。截至二○○九年十月底,已有超过1 250个屋苑参加这项计划,涵盖约67%的人口。我们会继续招揽更多屋苑参加计划,目标是在二○一○年年底前将计划推广至全港80%的人口。

* 执行早前生效的《建筑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规例》,确保所有新建住用建筑物及综合用途建筑物的住用部份须在每一楼层设置垃圾及物料回收室,提供足够地方摆放回收设施,配合废物源头分类的实施。

* 继续物色合适的短期租约土地,供回收商投标租用。目前这类土地已有39幅,占地约7公顷。

* 继续发展位于屯门第38区的环保园,以可负担的租金提供长期土地专供循环再造及环保工业使用,以鼓励业界投放资金,发展先进及增值的循环再造技术。环保园第一期的六幅土地已经全部租出,作回收废木料、废食油、电脑设备、废塑胶、废金属及酸性电池之用。

* 推动政府部门实施环保采购政策,当中包括在采购某些产品的程序中尽量采用循环再造或含循环再造物料的产品,从而扩大这些产品的市场,藉以带动回收和循环再造业的发展。

* 透过创新及科技基金、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以及各种中小企业的扶助基金鼓励研究和发展回收技术,提升本地回收再造业的水平。

* 透过立法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鼓励废物回收和循环再造。



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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