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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辩论重新制订特殊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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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星期三(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重新制订特殊教育政策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何秀兰议员动议,内容为:「因应教育局指令,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於年满十八岁即须离校,措施反映当局与特殊教育的最新发展脱节;本会促请当局重新制订特殊教育政策,包括:

(一) 放弃以福利角度思维处理特殊教育;

(二) 调拨资源委托专上教育机构就本地特殊教育需要进行研究,以作为重新制订政策的基础;

(三) 全面评估本港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人数;

(四) 检视特殊教育学校的设施,并因应最新的服务需要及学校的实际运作情况而作出更新;

(五) 确保每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童均有机会入读新高中,并为智障学生提供津助教育直至二十二岁;

(六) 检视师资培训及专业进修的课程内容,因应特殊学校及融合教育的需要,提供合适的人才培训;及

(七) 为全港幼童作特殊教育需要评估,尽早为有需要的学童提供适切的治疗及支援服务。」

  陈淑庄议员将就何秀兰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议员又会辩论一项有关要求政府提供香港男士支援服务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王国兴议员提出,内容为:「随香港经济结构转型,家庭观念改变,本港男士与妇女在经济、健康、婚姻和家庭角色等问题上,面对相同的困难;然而本港却没有男士政策,更基於传统观念的影响,令针对男士需要的社会福利及社会服务的质和量,均未能适应需求,导致男士面对困境,往往不敢求助、不懂求助或求助无门;就此,本会促请政府:

(一) 研究制订具有前瞻性、完整性和延续性的男士政策;

(二) 成立男士事务委员会,确认男士作为一个需要服务的社群,专门研究、探讨及解决男士问题;

(三) 正视男士就业困难的问题,加强开拓服务业以外之工种,强化专门针对男士就业困难的雇员再培训服务,鼓励及推动男士就业或创业;

(四) 全方位支援离婚男士应付在精神压力、住屋问题、与子女关系破裂的困难,设立具临时住宿服务及辅导功能的男士危机中心;

(五) 效法妇科设立男性专科诊所,为男士的专有病患(如前列腺病患等)提供诊治和保健服务,以及为男士提供健康检查;

(六) 鼓励男士如遇家庭事务困扰,谘询专业人士,并设立男士服务专用热线,由了解男士需要的受训人员接听求助或投诉电话,以及推动社区开设男士辅导课程;

(七) 重点关注中年男士自杀问题,加强支援自杀自残的高危男士;

(八) 改善离婚男士探视或共同管养子女的权利落实情况;

(九) 加强支援父亲在面对管教子女、平衡职业及生活压力的种种应对需要,促进家庭多方面支援,推动设立有薪男士侍产假、家事假等;及

(十) 推动深入研究现时教育制度,促进其对两性发展的积极影响和发挥正面的社会效果。」

  此外,刘健仪议员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就二○○九年十月十四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9年地产代理(发牌)(修订)(第2号)规例》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九年十二月二日的会议。

  政府议案方面,民政事务局局长将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批准刑事诉讼程序规则委员会於二○○九年十月十三日订立的《2009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订)规则》。

  法案方面,议员将恢复二读辩论《2009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及《燃油污染(法律责任及补偿)条例草案》。该两项法案若获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在会议上,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http://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语音广播」系统,即场收听会议。



2009年11月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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