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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增加中小型住宅供应」议案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多谢刚才议员就议案及修订的发言,我们明白到近期的整体楼价上升,以及特别是豪宅单位的价格屡创新高,令市民大众关注到楼宇供应以及楼市泡沫等问题。
行政长官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已提出相同的关注,并承诺会密切监察楼市的情况。刚才发展局局长已向议员交待优化土地供应制度的问题。
李国麟议员提醒我们要再一次清楚解释我们的房屋政策。政府的房屋政策,是帮助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为他们提供租住公屋,处理他们的住屋需要,退出作为发展商的角色,停止兴建和出售资助公营房屋,把干预市场的程度减到最低。以居屋或者其他的方法鼓励市民自置居所,不是政府房屋政策的目标,市民置业与否,应该以个人的意愿和负担能力为依归。复建居屋,无论数目多少,都是会与现行的政策产生矛盾。
事实上,最近很多舆论以及学者都提出须非常小心去对待复建居屋的问题,指出复建居屋并非处理当前楼市出现的问题应该采取的措施或者手段。
很多议员都关心房屋供应的问题,运输及房屋局是负责数据的搜集及监察的。我想讲一讲市场住宅单位供应的情况。
在一手私人住宅市场方面,中小型单位仍然有一定的供应。据我们现时所掌握最新的资料估计,未来数年约有52,000个一手私人住宅单位供应,当中约33,000个属实用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单位。
除了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外,场上还有为数不少的二手私人住宅单位的供应。事实上,二手私人住宅单位的每年成交量在过去数年平均约7万7,400宗,占整体私人住宅单位每年总成交量的8成。2009年首三季的二手成交量已经达到7万3,000,占整体成交量的84%。
另外,2009年首三季就约有40,900宗在200万元以下的物业成交。事实上,当私人住宅物业的售价在2009年持续上升时,成交价在200万元以下的物业成交宗数,在这期间仍然有增加,09年第一季为8,900宗,2009年第二季为16,300宗,第三季为15,700宗。由上述的成交数字可见,市场上仍然有一定数量的中低价住宅单位出售。
此外,房委会已於10月底推售第五期共1,300多个剩余居屋单位,当中大部分售价低於200万元。在推出第五期后,房委会会把尚余约4,000个剩余居屋单位,由2010年起有秩序地推出。房委会会参考第五期的销售结果,并考虑当时的市场情况,制定未来的销售计划。
目前全港有超过30万个居屋单位,其中包括6万多个已经补价及25万多个未补价的单位,分别可在公开市场以及居屋第二场买卖。这些居屋单位分布於全港不同地区,约百分之七十五位於市区及扩展市区。
以现时的估值计算,全港30万个居屋单位中,约有七成的价格低於2百万元,即约22万个单位,其中约有5万个是已补价的单位。这些居屋单位是庞大的中、低价房屋潜在资源,所谓的「上车盘」的潜在资源。在过去数年,居屋单位在公开市场及居屋第二场平均每年分别有6,000及2,000宗成交。我欢迎议员对於如何活化二手居屋市场提出意见,亦很多谢李华明议员刚才提出一些具体的问题,我们会深入研究的。
部分议员在刚才发言中,建议政府复建居屋,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购买一手中下价楼宇的机会,即所谓的「上车盘」,亦希望藉此鼓励公屋流转。
现时的政策方针,是保持楼市稳健发展,回到让市场调节供求的基本。刚才,发展局局长已交代过有关优化土地供应的问题。
我想指出,尽管房委会自2003年之后停建居屋,以及於2004年终止置业贷款计划,公屋居民自愿或因购买居屋第二市场的单位而交回的公屋单位数目,没有受到影响。在过去数年,即使没有居屋计划,每年仍有不少公屋单位由於住户迁出而收回。在2004/05至2008/09年期间,每年平均有约8 500个公屋单位收回。
刚才黄毓民议员要求我提出数据表述是否合乎条件复建居屋,其中一个考虑因素是公屋的流转,从以上数据可看到在流转方面并未出现问题。
此外我们亦必须注意香港土地供应有限的这个现实。复建居屋,是有机会令到我们在可用於兴建公屋的土地减少,从而降低公屋的兴建量。正如我们过往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多次重申,房委会的土地是需要用以兴建公屋,拆卸现有公屋所得的土地,亦需要用以兴建公屋,而非用於包括建造居屋或其他用途。否则我们在继续推行维持平均轮候时间在大约三年这个目标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有见於以上所列的种种理由,我们不同意复建居屋的建议。接,我想就议案中有关再次推出「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建议重申政府及房委会的立场。
房委会於98年初推出租置计划的目的,是让公屋租户以可负担的价格购买他们所租用的单位,去协助达到当时十年内全港七成家庭置业的政策目标。政府在02年全面检讨房屋政策时已经决定,当年制订的长远置业指标已毋须保留,并指出需保持一定数量的租住公屋单位,以满足合资格家庭的住屋需要。为了配合这政策,房委会在05年推出第六期乙租置计划之后,已终止有关计划。因以下的考虑,我们没有计划恢复该个租置计划。
首先是公屋的供应与流转的考虑。回收的公屋单位是一个重要的公屋供应来源,平均约占房委会每年编配公屋单位数目的一半。根据目前的预测,未来五年平均每年的公屋新落成量只有约15,000个单位,回收的单位亦是一个很重要的供应来源,平均约占每年房委会编配单位的大约一半,如果将公屋单位售予租户,有关单位便从此不会再交还房委会以供再编配之用。李国麟议员和陈淑庄议员刚才亦提到,「卖一个少一个」这个问题,这将难免削弱房委会持续推行公屋计划及维持平均轮候时间在大约三年的能力。
另外,租置屋管理的考虑亦很重要。由於租置屋
不再只有房委会一个业主,混合业权的情况令管理变得复杂。
事实上,公屋居民有其他资助置业选择。他们可以在居屋或租置计划第二市场购买单位而毋需缴付补价。
有限的房屋资源是重要的社会资源,尤其是香港地少人多,公共房屋的土地资源更加珍贵,更须谨慎利用。之前我亦说过,公屋轮候册现时有超过12万名申请者,而平均每月新增的申请人数达到平均3 500个。房委会必须集中有限的房屋资源以照顾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去维持公屋申请平均轮候时间在大约三年。而重新提供置业资助,都无可避免地对房委会目前的首要任务有所影响,有违房委会一向致力集中资源帮助有住屋需要人士的做法。
再者,以政府曾经於一九九八年至二○○二年间推出「首次置业贷款计划」为例,截至○九年十月中,「首次置业贷款计划」下的三万三千四百多个贷款个案当中,已完成还款的有一万八千七百多宗,但当中约一半在还款期间曾出现拖欠还款的情况。现时按时还款的有一万二千五百多宗,当中约有四成半亦曾出现拖欠还款的情况。另外,还有一千二百多宗已破产的个案。政府就「首次置业贷款计划」已承担了约4.9亿元的坏账。所以我不同意陈克勤议员认为这些数字不会令人忧虑,我认为以上所讲的数据,正正警惕我们以贷款方式协助鼓励置业人士,未必是理想的方法。我们认为市民置业与否,应该根据个人意愿和负担能力来决定,政府不应该担当贷款机构的角色,影响市民就其负担能力而行使的置业决定。
陈茂波议员以首置贷款与大学生贷款计划比较,我不是太同意,因为政策上是让有需要的大学生完成教育,但现时我们的房屋政策,不是用这些手段去鼓励人置业。
主席,在政府考虑我们在经济活动上的角色和定位,和如何更有效地运用公共资源的议题上,一直都以社会整体利益为依归,而我们房屋政策的首要考虑,是社会上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需要。
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私人物业市场的发展,在有需要时优化土地供应安排。我再次多谢各位议员提出了宝贵意见。
主席,我谨此陈辞。
完
2009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3时2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