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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健仪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年发生的多宗交通意外有不少的肇事车辆怀疑是从不同车辆拆下的零件砌嵌而成的改装车辆(俗称「积木车」),由於这类车辆的售价低,因此深受年轻人及刚考获驾驶执照的人士欢迎,但这类车辆的保护力不足,经不起碰撞,一旦发生意外往往导致驾驶者及乘客伤亡严重,车辆尽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共有多少宗涉及积木车的道路交通意外,当中涉及的伤亡人数及有关的积木车的车龄;
(二)过去五年,有否评估本港市面上积木车的数目有否增加的趋势;若有,评估的结果为何;若否,会否考虑进行有关的评估;
(三)现时当局有何措施监管积木车;会否研究加强对该类车辆的监管,以保障消费者及驾驶者的安全;及
(四)过去五年,运输署有没有透过私家车在指定车辆测试中心进行检验的安排发现有积木车;若有,该等车辆的数目及车龄;若没有,会否计划检讨有关的安排,以加强对积木车的监管?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四个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若车辆的车身部分是由各组件焊接而成,而焊接位的强度并不如原车设计,在发生撞击时,焊接部份会容易如积木般齐口断开。据运输署及警方过去五年的记录,因严重意外而导致车身断裂的私家车(包括二○○七年德士古道及二○○九年在中文大学意外中严重损毁的私家车),车身并非由各组件焊接而成,断口是撕裂而非齐口断裂,不属於一般指的「积木车」。
(二)、(三)及(四)根据《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第374A章)第5(1)条的规定,每部车辆其车身及配件须采用合适的材料,妥善及适当地构造,确保所有车辆均为安全及适宜在路上行驶。运输署不会向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发出牌照。
现时所有车龄达六年或以上的私家车(以制造年分计算)每年均须接受检验,以取得「车辆宜於道路上使用证明书」,为牌照续期。在年检中会测试及检查车身结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轮呔、车内安全设施等。验车员如发现有不寻常的车身焊接,会作进一步跟进以确定其安全,否则该车辆不能通过检验及续领牌照。另外,警方亦经常在路上抽查行驶中的私家车,如发现有关车辆的结构不符法例规定,会作出跟进或检控。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53条的规定,任何人不得更改任何汽车,以致该车辆的状况令该车辆在道路上使用时,会违反该条例有关其构造、重量、装备、制动器、驾驶盘或车胎方面的条文。任何人违反规定,即属犯罪,可被判罚款$20,000。运输署亦有发出指引,提醒车主欲改动车辆底盘架构或车辆结构,须得到车辆制造商或合资格人士(如注册工程师)的批准及文件证明,确保维修后的车辆符合法例要求。
过去五年,在私家车的年检中,运输署并没有因车辆车身结构问题而需暂停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情况。警方对涉及严重意外的私家车的检验,没有发现在撞击时车身断口是完整而非撕裂的车辆;而警方在路上抽查的私家车中,亦没有发现有这类车辆的记录。
我们认为现时的监管措施已足够,并会继续密切监察车辆构造安全的情况,在有需要时会检讨现有监管制度。
完
2009年10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