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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谈保育中环(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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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展局局林郑月娥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出席古物谘询委员会会议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发展局局长:今日早上我亲自来到古物谘询委员会向成员介绍「保育中环」的工作。自从在行政长官《施政报告》公布后,这十多日来我们也收到很多正面的反应,认为今次「保育中环」项目突显了特区政府的保育工作,以地区为本的手法去活化地区,以及带出该地区的特色,是颇大的创举。同样地,今日在古物谘询委员会都得到非常正面及积极的回应,委员会亦向我表达,在往后的日子,委员会会和我们紧密合作,因为有很多项目都要在古物谘询委员会讨论,就文物建筑的保育听取委员会的意见。

  在「保育中环」八个项目里面,唯独有一个与古物谘询委员会没有直接的关系,这便是中环新海滨。特别是针对一号及二号用地,今次行政长官公布了会大幅降低发展密度让它由原先商业写字楼及酒店发展,变为开创一片临海的公共空间,让市民享用。我留意到於刚过去的周末,有一个公民团体对於我们这方面的工作有些意见,我相信它是欢迎於一号及二号用地降低密度及新的做法,但对於将一号及二号用地的楼面面积转移到湾仔北的五号用地,则表示不同的意见。就此,我想作几点澄清。第一,土地规划用途的程序和工作与填海的法理是两码子的事,所以我们今次将发展密度转移至五号用地并不是违反法律或违反早前终审法院就填海官司而作出的判决。第二,我们今次是完全的从善如流,完全听到共建维港委员会自己得到的内部共识来作回应。共建维港委员会自从二○○四年建立时,它是一个多持份者的委员会,包括事实上有保护海港协会的代表在内,亦有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的代表,所以他们经过一年的努力去达致这个共识,这个共识不单将一号及二号用地发展密度减低,而是将一号及二号用地发展密度减少及迁移至五号用地,因为这是一种务实及平衡的做法,亦考虑到香港经济发展在甲级写字楼的需要。所以今次是很有启发性的,当政府与公民社会能在一个很理性的场合,即共建维港委员会,大家达致一个共识,而这个共识可满足整体社会的公众利益,亦除了保护维港或在其他方面,如文物保育,而又可以回应香港经济的需要,政府一定会珍而重之,珍重他们的意见,从而采纳他们的意见。所以今次得到如此大的共识,政府作出了如此积极的回应,而其中当日达成此共识的团体有不同的意见,我觉得有点失望,因为毕竟我相信广大市民均希望香港继续前进,不是我们处理了一个矛盾,又去启动关於同一件事的另一件矛盾。第三方面,在今次的工作中,我们亦听了很多人意见,大家都觉得五号的用地,不错最初一般被认为是政府和机构的用地,但实际上,如果大家再看一看地图,五号用地没有像一号及二号用地那样临海及在码头的正旁边,以及随政府总部落成以至其他发展,湾仔北很有条件作一个延伸了的商业区。我们在设计五号用地的高度和发展密度,届时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不会再违反我们自己於海滨用地方面的设计指引。而事实上五号用地改变地带的工作,有一定的城规法定程序,所以届时都有广泛的讨论,来表达对於五号用地的最佳发展密度及设计模样,多谢各位。



2009年10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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