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违例经营会社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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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被判罚3,000元。
案情透露,位於铜锣湾谢菲道的一所会社根据已取得的会址合格证明书经营,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在今年四月巡查该会社。调查人员乔装顾客在餐厅惠顾饮品和食物,其间职员并没有核实牌照处人员的会员身分,或邀请其成为会员。此举违反了证明书上的第十九项条件。
身为合格证明书持有人的女子,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21(2)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政府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完
2009年10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