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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由现在开始,获税务豁免并致力拓展青年事务的机构,可向立法会秘书处提出申请,把在立法会大楼举行的模拟立法会辩论定为机构的周年活动。
模拟立法会辩论於星期六下午举行,旨在提高年青人对公共行政及立法过程的了解。是项活动由二○○五年开始举办至今,共安排了19次模拟辩论。任何机构若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获得免税,并以青年工作为其主要活动范畴之一,可根据秘书处已编定的辩论时段(载於立法会网页内),申请在立法会大楼内举办是项活动,而内容可以是就一项条例草案或议案进行辩论。在三小时的辩论过程中,参加者有机会扮演立法会议员,就条例草案或议案发表意见;或扮演政府官员,负责就有关的条例草案或就议案作出回应。
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吴文华今天公布有关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以便获税务豁免的机构有充足的时间,为年轻的参加者策划及准备模拟辩论。由今年十一月开始,该等机构可向秘书处申请於每年指定的一个星期六下午在立法会大楼举行模拟辩论,让他们可及早展开筹备的工作。
吴文华指出:「秘书处就模拟辩论收到的回应是正面和令人鼓舞的。参加者可透过是项活动了解立法的过程及有机会参与条例草案或议案的辩论,让他们体会到议员详细审议法案的重要性,以及明白议员的工作对市民的福祉有直接的影响。」
吴文华说:「不少参加者在参与模拟辩论后,均表示开始对公共行政感到兴趣,并会考虑日后投身这一行业,服务社。」她补充说:「参加者正面的回应,正好推动主办机构把模拟辩论定为周年活动,让更多的年青人可以参与。但由於秘书处原先的申请程序,要求有兴趣的机构竞投秘书处编定的辩论时段,以致举行活动的日期不能确定,令主办机构难以预早策划活动。」
由二○○九年十一月开始,凡致力拓展青年事务的免税机构,可直接向秘书处申请把举办模拟辩论定为周年活动。秘书处除了为机构预留一个指定的星期六下午外,还会为主办机构提供特别训练班,向机构和参加者简介立法过程,协助参加者从参与辩论中,获得最大的得益。
吴文华促请有兴趣的机构,尽快向秘书处提交建议,把举办模拟辩论定为周年活动。秘书处对曾在立法会大楼举办模拟辩论及持续拓展青年事务的机构,会优先考虑其申请。
模拟立法会辩论於星期六下午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进行。参加人数最多为60人。有关活动的详情,请浏览立法会公民教育网页:http://www.legco.gov.hk/young/chinese/civic_ed/mock_debate.html。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2869 9286与彭洁玲联络。
完
2009年10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0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