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委会厘定四个新屋
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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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出: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明年上半年落成的四个新公共屋,其租金将厘定於所属地区经调低的最高租金水平,涉及的单位共6,385个。
调低后的市区单位最高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56元,适用於799个美东非标准型单位、1,600个柴湾
非标准型单位、1,462个彩德
非标准型单位及2,524个彩福
非标准型单位。
房委会发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三日)表示:「在是次厘定租金工作中,逾80%单位的租金水平定为每月低於1,800元。」他补充说,公屋租金获得相当大的资助,当中已包括差饷、管理费及维修保养费。
继《房屋(修订)条例》於二○○七年六月通过后,房委会於同年八月起实行减租11.6%,各区最高租金亦已相应调低11.6%。
发言人说:「不能负担新单位租金的低收入租户,可获编配较旧屋的翻新单位,他们亦可即时透过租金援助计划,申请减租。」
完
2009年10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