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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发言全文:
主席,各位议员:
首先我感谢各位委员过去一年对民政事务局及法律援助署的支持。过去一年我们就多项重要的法援政策事宜展开了工作,来年我们会继续推动这些项目,确保法援的既定政策继续有效执行。
修订《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规则》
我们在今年五月的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得悉委员支持修改《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规则》,使由终审法院审理而不涉及定罪的案件亦可获给予法援。立法会法律顾问及大律师公会对有关法例的修订也提出了建议,我们正仔细研究。我们希望能在今年内向委员会提交修订规则的建议,寻求议员的支持,好让立法的工作展开。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
另外,我们留意到委员会要求政府研究如何为市民提供更多免费的法律谘询服务。
委员会曾问及政府对於将法律援助的范围由诉讼扩大至包括法律谘询的意见。根据法律援助的政策,是就法院的诉讼为申请人提供法律代表的服务,申请人必须通过入息及案情审查,我们不打算改变现有安排。
至於法律谘询服务,政府资助当值律师服务提供一个免费法律谘询计划,让市民无须通过入息审查,即可免费获提供初步的法律意见,我们会继续为计划提供资助。同时我们亦正研究如何强化在现有的计划下给予义务律师的协助。
就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财务资格的准则进行每五年一次的检讨
政府每五年就评定法援申请人财务资格的准则进行检讨,并因应检讨结果考虑引入新的措施。过去我们曾调低法援辅助计划下获胜诉的分担费用,也扩大了计算申请人的财务资源时可扣除项目的范围。
我们留意到委员对经济资格限额的制订提出了很多具体的建议,包括是否应该进一步放宽财务资格限额;评估申请人的财务资格时,应否考虑其年龄等因素;以及应否扩大法援辅助计划的范围等。部分建议可能需要额外资源,我们会审慎研究。我们十分重视这项检讨工作,并会尽快提出方案谘询法律援助服务局及委员会的意见。
刑事法律援助费用制度检讨
我们在上一个立法年度曾两次向委员会汇报我们与香港律师会就刑事法律援助费用的商讨进程。虽然我们至今仍未能与律师会达成共识,但我们会继续与律师会保持紧密沟通。政府已尽最大努力,为接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提供更高的收费,令个别律师的收入增加一至四倍,而建议的增幅会令公帑的支出由9,000万倍增至1亿9,000万。我们希望律师会最终能够接受这项增幅建议。
总结
以上是我就法律援助主要事宜的简介,我明白很多委员对法援服务有不同的诉求,不过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资源来自纳税人的贡献,有限的资源必须用以帮助那些经济能力有限而真正需要优先援助的人士。
民政事务局及法律援助署期望来年与议员紧密合作,处理好法援的工作。多谢主席。
完
2009年10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