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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定息按揭计划(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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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於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宣布,於定息按揭计划下推出特别计划,提供一年至十年的定息按揭产品。是项定息按揭产品的十间参与银行包括中国银行(香港)、东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星展银行(香港)、大新银行、恒生银行、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渣打银行(香港)及永亨银行。

  按揭证券公司於一九九八年三月率先於市场推出定息按揭计划,为置业人士提供不同的按揭贷款产品,保障置业人士免受利率波动影响。是项定息产品只适用於自住按揭贷款,借款人可申请一年、两年、三年、五年、七年及十年的定息按揭:

定息期   按揭利率  定息期后的按揭利率
     (年利率)
1年    1.25% 按揭证券公司当时订定的定息水平
2年    1.75%          或
3年    2.35%  按揭证券公司最优惠利率减3%
5年    3.18%  
7年    3.58%
10年   3.78%

  定息按揭可帮助借款人於定息期间锁定按揭息率,确保在有关年期内不受任何利率波动影响。在定息期后,借款人可自由选择以按揭证券公司当时订定的固定年利率去锁定另一定息年期,或以现时浮息水平,按揭证券公司最优惠利率减3%来计算以后的按揭利率。详情请参阅附件甲。

  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兼按揭证券公司执行董事彭醒棠表示:「定息按揭产品为香港置业人士带来重大裨益,置业人士既可在定息期内在每月供款金额安排上有所预算,亦可确保按揭息率不受利率上升所影响,定息按揭产品确为置业人士提供了多一项选择。」

  是项定息按揭产品申请期为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至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关贷款必须於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以前提取。有意申请的置业人士可联络上述之参与银行。



2009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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