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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鼓励减少用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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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政府统计处公布的数字,扣除出口往中国内地的电力后,本港的用电量由二零零零年的约130 675兆焦耳,增加至二零零八年的147 345兆焦耳,升幅约为百分之十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研究本港的用电量在过去数年持续上升的原因;

(二)预计未来五年,本港的用电量是多少,以及有关预计基於什么考虑因素作出;

(三)将会推出什么具体措施,分别鼓励住宅用户和商业机构减少用电;及

(四)鉴於有政党和环保团体建议推行「碳积分」计划,让市民节省的用电量可转化为分数,用以换取政府回赠款项或缴付政府收费,当局有否进行有关的研究;有否与两间电力公司商讨该计划的可行性;若有,详情是怎么;若没有,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

(一)用电量受多个因素影响。从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香港人口由六百七十一万人增加至接近七百万人,住户数目则由二百零四万增至二百二十八万;而实质本地生产总值的累积升幅,更达百分之四十三,显示整体经济活动有所增长,这些因素都对用电量有所影响。

(二)过去五年,本港的总用电量平均每年增长约百分之一点五左右。根据现有的推测,未来五年的一些主要的社会经济因素,例如实质本地生产总值增长、整体人口及住户数目等,都会持续增长并带动与过去趋势大致相同的总用电量需求。与此同时,实际的用电量会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包括气候状况、政府推行的能源效益措施的成效,以及社会的环保意识增强而导致用电行为和模式的转变等。

(三)政府正推动一系列的能源效益及节约能源工作,包括-

(i)在二零零九年内,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强制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规管范围包括商业及住宅楼宇;

(ii)继续推广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资助包括商业及住宅楼宇的业主,进行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综合审计及提升能源效益项目;

(iii)在启德发展区设立区域供冷系统,为区内的公共和私人非住宅建筑物(包括商业建筑物)提供能源效益较佳的空调系统;

(iv)首阶段「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将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全面实施;

(v)正在立法推行第二阶段「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以及

(vi)采用多种方法鼓励市民以悭电胆取代钨丝灯泡。此外,我们拟就逐步限制销售钨丝灯泡谘询公众。

(四)推动节约用电的工作包括提供经济诱因,建立环保节约的价值观,以及在有需要时制订管制措施等。政府亦已推行多项计划,详情见上文第三项回应。至於一些建议以个人活动以累积奖励的计划,当中牵涉持续监察和核对个人活动的工作,行政复杂及昂贵,我们现时并未有计划推行。



2009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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