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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粤剧的承传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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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淑庄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把粤剧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东省政府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已就粤剧的保育及承传提出不同的政策。关於粤剧在香港的发展及承传,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有关政府必须就被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的保育及承传提出具体的配套政策,香港特区政府有没有按该规定就粤剧的承传、保育和发展制订具体的政策建议及计划;若有,详情是什么;若没有,政府将在什么时候制订及推出有关措施;

(二) 除油麻地戏曲活动中心、正进行扩建的红戛高山剧场及西九龙文化区内的戏曲中心外,政府有否计划在港岛区设立供粤剧演出的永久专用场地;若有,详情是什么;若没有,原因是什么;

(三) 鉴於内地有关当局已订立保育地方传统戏曲的专门法例,政府会否仿效内地的做法,以保育粤剧或其他传统戏曲;若会,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四) 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及澳门特区政府就粤剧的保育及承传制订的最新合作计划的详情是什么;

(五) 政府有没有就现时对粤剧发展的财政资助机制进行检讨,并按需要增加该等资助款额;若有,有关检讨的详情和结果是什么;若没有,政府会否於短期内进行有关检讨;若不会,原因是什么;及

(六) 现时政府有没有新的具体计划,在学校进行粤剧的推广和培训工作,让更多年轻人接触及认识粤剧;若有,详情是什么;若没有,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

(一) 政府致力保存、推广及发展粤剧,并订立了以下政策目标持续推动粤剧的承传和发展:

i) 发展粤剧演出场地;
ii) 培育粤剧专业人才、继承传统及鼓励创作;
iii) 推动粤剧教育及拓展观众、鼓励社区及民间参与;
iv) 促进粤港澳合作、推动文化交流;
v) 保存粤剧精粹、展示文物珍藏;及
vi) 推广粤剧为重点旅游项目。

  民政事务局於二○○四年五月成立粤剧发展谘询委员会(粤谘会),就推广、保存、研究及发展粤剧的政策及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粤谘会针对粤剧发展的需要,构思不同的粤剧发展计划,并集中推动粤剧场地,承传及推广粤剧。为配合粤谘会的工作,民政事务局亦於二○○五年十一月成立粤剧发展基金(基金),目的为筹募捐款支持有关粤剧研究、推广及持续发展的计划和活动。

  此外,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於二○○七年一月设立的节目与发展委员会,辖下的六个演艺小组中包括中国传统表演艺术小组。中国传统表演艺术小组所负责的艺术范畴涵盖粤剧和其他中国戏曲。该委员会及各演艺小组的职责是为康文署提供有关演艺节目策略(包括本地、内地和海外)的意见,及制订有系统和可持续发展策略,以发掘及支援新进和小型演艺团体。康文署在策划粤剧节目时,非常重承传传统、鼓励创作和培育新进演员。署方有计划将古老排场剧目重新编写,除邀请本地资深老倌与新进演员同台演出古腔排场折子戏外,并考虑邀请广东的排场戏前辈艺人来港授艺,通过演出交流平台,进一步承传弘扬粤剧艺术。

(二) 计划兴建服务全港的粤剧表演场地时,由於兴建和营运表演场地涉及高昂的工程费用和长远财政承担,政府须从宏观角度去考虑粤剧的整体发展需要,并慎重考虑全港现有设施及其使用率等因素。

  现时全港康文署辖下各表演场地均提供机会给粤剧团体租用。粤剧界亦已参与康文署的「场地伙伴计划」并取得优先档期在康文署两个场地(沙田及屯门大会堂)演出。我们亦不断完善康文署场地的粤剧演出优先租用政策,包括以高山剧场作为粤剧的主要演出场地和为粤剧职业班在数个主要场地(包括香港大会堂、香港文化中心、葵青剧院、沙田及荃湾大会堂)预留演出档期。未来数年,我们会在不同地区兴建不同规模的粤剧演出场地,包括改建油麻地戏院和红砖屋成为戏曲活动中心(内设约三百座位剧院)、兴建高山剧场新翼附属大楼(内设六百座位剧院)及在西九文化区兴建戏曲中心(分别设一千二百至一千四百座位及四百座位剧院),届时将共有四个新的表演场地落成。

(三) 正如第(一)段所述,我们已制定具体而全面的政策措施,以保存、推广及发展粤剧。我们会继续听取粤谘会及粤剧界的意见,并参考内地及其他地区的做法,考虑如何提供合适的法律保障。

(四) 在二○○二年十一月,粤港澳文化合作第一次会议在香港举行,三方签署会议纪要,其中决定在粤剧方面开展三方文化合作,其后并成立小组专责加强三地弘扬粤剧艺术的工作。至今三地的主要合作项目包括「粤剧日」、「粤剧申遗」及《粤剧大辞典》、「粤剧文物资料汇编」及合作演出。

  「粤剧申遗」以外,其他合作计划详述如下:

i) 「粤剧日」
  粤港澳三地由二○○三年起定於十一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三地同时举行「粤剧日」推广粤剧艺术;在二○○九年二月的第十次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上,三地并确定继续深化「粤剧日」的活动内容,加强向青少年及儿童推广粤剧。

ii) 共同演出粤剧项目
  三地将继续探讨巡回交流演出,香港除了在二○○七年香港回归十周年,粤港澳三地名伶在香港同台演出两场名为「粤港澳名家荟萃」折子戏外,亦将於二○○九年十月三十及三十一日在香港体育馆举行两场由三地二十多位红伶参与的「粤港澳红伶齐唱贺国庆」粤曲演唱会。

iii) 《粤剧大辞典》及「粤剧文物资料汇编」
  经过五年的努力,由粤方主导的《粤剧大辞典》已於二○○八年十一月完成印制出版工作;三地将成立专家小组,对辞典作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另就「粤剧文物资料汇编」的收集整理,三地博物馆正以各自的馆藏作基础,进行藏品资料电子化,最终目的是通过互联网实现资源共享。

(五) 现时政府已透过多元的渠道及形式支持粤剧发展,包括康文署每年支持约五百场粤剧粤曲表演活动,基金及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拨款支持粤剧的演出、教育推广及其他发展项目,民政事务局资助香港演艺学院举办粤剧课程等。在二○○九至一○年度,政府预计共投放约3,300万元於推广及发展粤剧。

  基金自成立以来,已拨款约2,030万元,支持约二百六十项粤剧计划,当中包括拨款300万元推行「香港梨园新秀粤剧团」三年资助。此外,基金亦支持各项粤剧新秀演出计划、资深粤剧艺人与新秀合作演出,以及其他推广性的演出计划、儿童或青少年文化交流及艺术教育计划、专业培训及社区推广计划。另外还资助场地发展项目、研究及保存计划,以全方位支持粤剧发展。基金今后会寻求更多捐款或注资,以支持本地粤剧的发展。

(六) 康文署、基金及艺发局均有主办或资助主题性及大型的艺术教育、社区推广及观众拓展计划,例如学校戏曲教育计划、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社区粤剧巡礼、学校文化日计划、中小学巡回演出、大专粤剧推广计划、青少年粤港文化交流计划及少年培训工作坊等。另亦支持试验性质的教育研究计划,以提供范例给学校参考,例如「粤剧老倌到校现身说法互动学习研究计划」。

  为进一步在社区推广粤剧,康文署於二○○九年三月至四月期间,首次与地区团体合作,在三个不同地区的戏棚举办「戏棚粤剧齐齐赏」活动供市民参与,其中包括上演特别为学生而设的粤剧项目及互动教育环节,共吸引超过八千人参与;由於效果理想,会於日后继续推行。此外,康文署在二○○九至一○学年的「高中生艺术新体验计划」及「学校艺术培训计划」将会提供粤剧项目及粤剧艺术培训让学生参与。

    在学校进行粤剧的推广和培训方面:

i) 教育局於二○○三年出版的《音乐科课程指引(小一至中三)》建议教师透过多元化的音乐,包括粤剧音乐,发展学生的音乐能力、审美能力、创意和想像力,以及认识和尊重传统中国文化。在二○○九年推行的新高中课程,粤剧音乐已列入音乐科的必修和选修单元内;而在新高中的中国语文及中国文学科内,学生亦可透过选修单元研习粤剧粤曲。此外,新高中课程内的「艺术发展」学习经历,也为高中学生提供接触和学习粤剧及其他中国戏曲的机会。

ii) 为了让教师掌握粤剧知识及学与教的技巧,教育局持续每年为中、小学教师举办多个粤剧学与教的工作坊及讲座,并发展相关的教材供教师参考及使用。自一九九九年起,教育局与香港学校音乐及朗诵协会合办「学校粤曲歌唱比赛」和教师工作坊,至二○○八年第六十届香港学校音乐节,粤曲歌唱项目已成为每年学校音乐节的常规比赛项目。

iii) 粤剧发展基金於二○○七年资助香港教育学院与四间中、小学教师进行「粤剧教学试验计划」。今年优质教育基金更支持香港教育学院进行第二阶段为期三年的「中小学粤剧教学协作计划」,以加强教师粤剧教学的经验和信心。此外,有不少粤剧团体已进入学校举办训练课程,帮助推动校内粤剧的发展。

iv) 在大专院校方面,现时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及香港演艺学院均有向学生提供粤剧或戏曲的课程。



2009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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