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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康体设施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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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康乐场地设施的收费仍沿用两个前市政局所订定的收费。由於当时两局采用不同的收费政策,因此市区与新界有部分设施的收费出现差异。整体上,除了网球场、羽毛球场、标准草地足球场及游泳池在市区的繁忙时间收费较新界区为廉宜外,市区的主要康体设施收费一般都高於新界区同类设施。政府分别在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及二○○八年四月三十日回覆本会议员的书面质询时,曾表示会研究划一有关收费的可行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划一收费的可行性研究的进度;如该研究已完成,结果为何;以及会否划一收费;如会,时间表为何;如不会,原因为何;及

(二) 鉴於体育委员会辖下的社区体育事务委员会最近发表了《普及体育研究-香港市民参与体能活动模式》的研究报告,而康文署建议的其中一项回应措施是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体育及体能活动,政府厘定划一后的收费水平时,会否以现时较低的收费为准,以鼓励市民参与运动?

答覆:

主席:

(一)至(二)就提问的两个部分,我一并答覆如下。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已成立工作小组,研究如何划一市区及新界康体设施的收费,并须详细考虑及平衡各相关因素,包括社会整体的经济环境、有关康体设施的使用率、市民可负担的能力和接受程度,以及政府的补贴水平。其中如何透过收费政策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体育及体能活动,以回应《普及体育研究-香港市民参与体能活动模式》研究报告的建议,亦是康文署会考虑的因素之一。由於上述工作繁复,而需要检讨的康体设施收费项目接近一千项,所以较需时间处理。

  目前,康文署已统一了市区及新界各项康体设施的优惠收费安排,包括使用公众泳池、网球场、足球场、壁球场、体育馆、度假村等设施的优惠收费。同一类别的使用人士或团体,包括幼童、残疾人士、学生、学校、受资助机构等,在全港各区使用这些设施时,都能够享有同样的优惠。至於其余的项目,康文署会尽快处理,以期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并谘询公众,惟现时未有落实新收费的时间表。



2009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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