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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出席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会议发言要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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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今日(十月二十日)出席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会议,简介二○○九至一○年施政纲领涉及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工商及旅游和创新科技范畴的发言要点:

(一)扶助企业

  在扶助企业方面,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过去一年,政府和立法会有非常紧密的合作,我在此再次多谢工商事务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的支持,使我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推出一系列的措施,协助企业应对金融海啸所带来的挑战。

  我们在加强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以及特别信贷保证计划下合共已批出了二万三千二百七十八宗申请,涉及的贷款额达五百七十四亿元。我好高兴看到这些措施有助减轻企业在融资和现金流方面的压力,企业的经营情况不但得以纾缓,整体的劳工市场亦得以稳定下来。

  计划推出以来早有成效,备受业界支持。特别信贷保证计划的申请期将於十二月底届满。我们现正就计划进行检讨,我们一定会在计划完结之前,预留足够时间宣布政府的决定。

  此外,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信保局)自去年起也推出了一篮子支援出口业界的措施,加上立法会於今年二月通过决议案调高由政府担保信保局的最高限额后,信保局批出的信用限额宗数及总金额均大幅增加。在二○○八年十一月至二○○九年九月期间,两者与前一年同期比较,分别上升94.7%及144.7%。信保局现正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信保)及银行业界合作,以协助本港公司拓展内地市场。双方会在本月二十七日签署合作备忘录。信保局亦会延长为出口商提供免费买家信用评估服务,至明年三月底为止;并会由明年一月起延续豁免保单年费的安排一年。

(二)协助在内地港资企业

  在协助内地港资企业方面,特区政府一直与业界及内地有关部委保持紧密联系,并向内地当局反映业界的关注和建议。

  正如文件第26至30段中所指,内地亦作出积极回应,在过去一年,中央政府和广东省陆续出台多项具体措施。我们会继续与内地有关部委跟进业界所提出的其他建议,包括开拓内销市场方面的配套措施。我们亦会继续支持内地有关部门或贸发局举办产品内销对接及展销活动,为港资企业提供开拓内销市场的平台。

(三)香港与台湾经贸关系

  因应两岸的经贸关系加强,政府与有关的机构会继续积极开拓与台湾的经贸合作。

  香港贸发局台北办事处已於去年十月正式开展工作,并在香港及台湾举办了一系列经贸交流活动,亦协助组织台湾经贸代表团访港和两地的工商界交流活动。

  投资推广署也会加强在台湾的推广工作,包括建立在香港、内地及台湾三地设点的台资企业资料库,以便制订针对性的市场推广和宣传策略。

  在旅游方面,旅发局计划在台北的地区代办升格至正式办事处,我们正就此与台湾有关当局联络。旅发局将加强推广工作。同时,内地允许赴台游旅行团在行程入境并停留香港,以及乘搭以香港为母港的邮轮赴台湾的措施亦开通了港台「一程多站」旅游路线,首团已经在今年开展,我们得悉接下来亦会有超过二十团旅行团利用这个政策到台湾旅游。

(四)投资推广

  投资推广署将加强在印度、中东地区、俄罗斯及台湾等新兴市场的推广工作。投资推广署另一项工作重点是加大力度鼓励内地企业来港开业或扩充它们在港的业务,并继续与内地省市在主要海外市场联合举办推广研讨会。

(五)CEPA

  因应两地服务业的情况和发展需要,CEPA不单可以推动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亦促进了两地经济融合。而当中的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更可配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纲要)中加强粤港服务业合作的发展方向,提升两地的服务业水平,促进经济发展与融合。

  CEPA未来的工作重点包括:(一)继续优化及充实CEPA的内容,扩大涵盖范围,特别是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以配合纲要的发展方向。我们也会争取更多可以支持香港传统的支柱行业(金融、旅游、物流、工商业支援及专业服务)及香港具优势的六项产业(医疗、检测和认证、文化及创意、教育、创新科技、环保)发展的开放措施;(二)深化CEPA的落实工作,加强有效实施;(三)推广CEPA及鼓励业界善用CEPA带来的商机。我们已安排与业界举行交流会,推展这方面的工作。

(六)建立及推广香港品牌

  发展及推广品牌将会是不少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在这方面,我们一方面提供资助予中小企业参与出口市场推广活动,这是工业贸易署恒常的工作之一;另一方面亦鼓励各工商组织、支援机构及专业团体向工业贸易署的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申请资助,以推行一些协助中小企业建立及推广品牌的项目。我们亦会加强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和各商会合作,协助本地企业在内地及其他市场发展和推广品牌。

(七)研发中心和创新及科技基金

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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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早前已向委员会报告我们在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五所研发中心自二○○六年四月成立以来的工作进度。我们会按向委员会提交的工作计划推展工作。

  中心进行了二百四十多个研发项目,涉及基金拨款11.87亿元(至二○○九年八月底),并正逐步就五十个已完成项目的研发成果进行商品化的工作。研发中心营运的中期检讨已经提交委员会,我不再在此详述。

  我们将於二○一○年检讨研发中心的组织架构,研究其运作方式,探讨是否有节省营运开支的空间。我们亦将於二○一一年检讨各中心至二○一○至一一年度首五年营运期的表现。

创新及科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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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九年一月至八月期间,基金共批核了一百四十八个新的研发项目(二○○八年全年共批核一百六十五个项目)。

  为鼓励本港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更多研发项目,我们分别在二○○九年一月和五月,就基金下的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进行了两轮项目征求工作,共接获差不多五百份资助申请,其中七十七个在首轮接获的研发项目已获批核。第二轮的项目建议审批工作现正进行。我们会在二○○九年年底前推出第三轮征求工作。

  二○○九年一月,我们将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的拨款上限,由每个项目二百万元增至四百万元。由二○○九年一月至九月期间,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批准了二十七个新项目,创新及科技基金总资助额为三千三百三十万元。

(八)科技发展

  香港与内地已建立有合作机制,双方都有优良的科研人才和设备。

  我们希望可以因应「深港创新圈」方面的研究,和「粤港科技合作先行先试工作组」,推动新一轮的三年计划,共同资助研发项目工作。

(九)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

  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宣布,计划推出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希望鼓励企业把资源投放在研发工作上。

  在这计划下,我们会为本地公司在科技研发所作的投资,提供10%的现金回赠。所有申领政府「创新科技基金」的项目,均能受惠;至於非「创新科技基金」资助的研发项目,只要企业伙拍或委聘本地指定科研机构进行研发,亦会受惠。

  政府决心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方面的投资,因此不会对每间公司在计划下可取得的回赠额或提交的研发项目数目设定上限。

  我们会为这计划预留二亿元。我们稍后会将具体建议提交委员会,在获得财务委员会批准后,计划可望在二○一○年四月推出。详细情形我稍后会再向委员会交代。

(十)检测及认证产业

  香港检测和认证局在二○○九年九月成立并举行了第一次会议。我们希望在未来六个月内,透过认证局的工作勾划未来三年推动检测认证工作蓝图,尤其是如何提升专业水平、提高香港检测认证在国际上的认受性,以及如何透过业界以市场主导去推展检测认证的服务。我们希望检测认证局在六个月后可以提交具体建议,以供行政长官考虑。



2009年10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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